沙安办发[2022]3号
关于印发《沙井街道集中开展合用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整顿辖区合用场所的安全隐患,现将《沙井街道集中开展合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下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沙井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
沙井街道集中开展合用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2月20日,进贤县张公镇高桥综合菜市场发生一起因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引起的火灾事故,造成2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市委、区委领导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红军,市委副书记、市长万广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晓海分别做出重要批示,要求举一反三,迅速在辖区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就低温天气用火安全部署做好宣传教育,注意用气安全,重点是使用瓶装液化气用户,切实防止类似事故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全面部署开展合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街道安委会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领导有关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开展合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坚决预防和遏制合用场所“小火亡人”事故发生,为我辖区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为冬残会和党的二十大召开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时间
从2022年2月21日起至5月31日
三、整治内容
合用场所主要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违规住人等违法违规现象。主要内容如下:
1、合用场所是否违规使用或者放置液化石油气罐、可燃液体。放置液化石油气罐的厨房是否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并设置自然排风窗。
2、合用场所的所有权人、使用人是否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3、合用场所的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和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4、合用场所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法律法规要求;符合设置规定的合用场所其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是否完全分隔,并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
5、合用场所是否配置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等消防器材和设施。
6、合用场所住宿是否超过2人,人员住宿是否设置在首层,并直通室外安全出口。
7、合用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是否设置防盗窗。
8、其他合用场所安全隐患。
四、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2月21日至2月26日)。
沙井街道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职责任务和工作措施,掌握检查要求,全面推进合用场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2月27日至5月10日)。
各村、社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压实安全责任,对合用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对排查发现的合用场所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疏散通道堵塞、违规住人、违规设置防盗窗等情况,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治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措施,限时消除隐患。对场所容纳人数10人及以上的,要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整改;容纳人数20人及以上的,要及时上报,联合上级部门组织整改。
(三)检查考核阶段(2022年5月11日至5月31日)。
街道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将成立整治小组,对各村、社区的整治情况进行集中检查,查进度、查成效、查任务落实,并通报整治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合用场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充分认清当前安全工作严峻形势,各单位负责人要主动研究、靠前督办,加强调度指挥,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
(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各村、社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机制,切实形成执法合力,确保合用场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宣传,提升意识。各村、社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开展消防宣传,高频次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公益广告,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常识。要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指导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合用场所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火场逃生技能。
(四)强化追责,压实责任。街道整治小组将视工作进展分阶段实行督导检查,对未按要求排查集中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将通报并督办限期整改。对整治措施落实不力导致亡人火灾事故的,街道纪检监察室将予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
各村、社区于3月4日报送一名联络人名单,从即日起,每周五报《合用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表》(见附件),每月25日前报月小结,并在5月20日前报合用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至街道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