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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特困对象供养补助资金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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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

一、具有我区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的,应按程序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每月将特困补助资金按要求发放。

二、办理流程

三、政策依据

南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社会救助操作规程>的通知》(洪民规【2021】32号)实施救助、洪新发9号[2018]红谷滩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红谷滩新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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