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谷滩区东至赣江中大道、南至HJZ402-A10地块、西至红谷南大道、北至HJZ402-A08地块,规划用途为绿化用地,属于红谷滩区储备土地,暂无供应计划。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市本级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工作的通知〉》及政务要闻官网下载下发的《关于对办理红谷滩基金产业园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精神,我分中心依申请,拟对该地块进行临时利用,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1、拟临时利用土地范围和面积:9.39亩(详见附图);
2、拟临时利用期限:24个月;如遇政策变化、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等情况,临时利用人应收到书面通知30天内把地块恢复原状并归还土地;
3、拟临时利用用途:红谷滩基金产业园项目搭建临时工作区及生活区;
4、临时利用人在临时利用期间不得在地块上搭建任何永久性建筑;
5、拟临时利用单位:江西金慧置业有限公司;
6、如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2023年8月14日之前与我分中心联系。
联系人:舒瑜
联系电话:0791-83817930
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红谷滩分中心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