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办,区委相关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有关单位:
《南昌市红谷滩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已经区政府2024年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4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昌市红谷滩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
前 言
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中国,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的宏伟目标。《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筑牢绿色屏障,强化环境治理保护,加快生态优势转化,繁荣绿色文化。《南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推动绿色崛起,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生态环境‘高颜值’、经济发展‘高素质’”。《红谷滩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绿色发展,全力建设生态宜居家园”。
红谷滩区,隶属于江西省南昌市,位于江西省中北部,赣江西岸 ,现为江西省委、省政府,南昌市委、市政府所在地。近年来,红谷滩区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来抓,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已完成33个市级生态村、两批次共35个省级绿色社区的创建,省级生态乡镇比例100%。
按照《江西省省级生态市县管理规程》《江西省省级生态市县建设指标》《江西省省级生态市县规划编制指南》,结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中要求,以及《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红谷滩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十四五”最新精神要求,编制完成《南昌市红谷滩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战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改善和保障民生、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本规划编制范围为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辖7街道1乡1镇,即沙井街道、凤凰洲街道、卫东街道、红角洲街道、九龙湖街道、生米街道、龙兴街道、厚田乡、流湖镇,规划总面积约398.01平方公里。规划基准年为2022年,规划期限为2023-2030年。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形势与基础 1
(一)面临形势 1
1. 规划背景 1
2. 重大意义 4
(二)工作基础 5
1. 地理区位条件优越,旅游资源丰厚 5
2. 聚焦体制机制改革,生态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6
3. 推进治理水平现代化,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8
4. 走低碳绿色发展之路,构建生态经济发展模式 9
5. 提升基础设施服务质量,人居环境持续提升 10
6. 多举措深化社会参与,根植生态环境保护理念 13
第二章 问题与压力 15
(一)主要问题 15
1.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亟待加强 15
2. 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尚不稳固,环保治理设施存在短板 15
3. 生态空间占比较低 15
4. 林业资源保护管理仍需加强 16
5. 生态文明社会氛围需进一步强化 16
(二)面临压力 16
1. 资源利用压力分析 16
2. 环境设施压力分析 17
第三章 规划总则 19
(一)指导思想 19
(二)基本原则 19
(三)规划范围 20
(四)规划期限 20
(五)规划目标 21
1.总体目标 21
2.阶段目标 21
(六)规划指标 22
1.建设指标 22
2.可达性分析 31
第四章 规划任务与措施 35
(一)生态制度体系建设 35
1.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35
2.健全资源高效利用制度 38
3.健全生态补偿制度 39
4.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39
5.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41
(二)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44
1.高标准打好蓝天保卫战 44
2.全方位打好碧水保卫战 47
3.高质量打好净土保卫战 49
4.加快探索无废城市建设 50
5.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 52
6.深入打好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 54
7.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55
8.强化生态环境风险管控 57
9.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 58
(三)生态空间体系建设 59
1.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59
2.优化生态安全格局 61
3.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63
(四)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65
1.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65
2.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产业 65
3.发展大都市现代农业 73
4.构建绿色低碳能源体系 74
5.推进行业清洁化生产 75
(五)生态生活体系建设 75
1.扩大绿色生态空间 76
2.优化人居生态环境 77
3.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80
(六)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83
1.加强生态文明共建共享 84
2.多途径开展生态文明宣传 87
第五章 重点工程 88
第六章 保障措施 89
(一)加强组织保障 89
(二)落实制度保障 89
(三)实施监督保障 90
(四)加大资金保障 90
(五)科技创新保障 91
(六)社会参与保障 92
附表 红谷滩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表 93
第一章 形势与基础
(一)面临形势
1.规划背景
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持续推进。为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生态环境部先后制修订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基本形成了规划先行、标准引领、达标创建、动态监管的建设模式。”2016 年8月~2019 年 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深入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江西、贵州、海南4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实施方案的获批,极大地调动和发挥了地方主动性和改革首创精神。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试点示范的平台载体和典型引领作用,生态环境部已组织开展了七个批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活动,全国共有572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240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中。
江西省奋力谱写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2014年11月,国家六部委批复《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江西省成为首批全境列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省份之一。2015年1月,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决议》;同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确定6大体系、10大工程、60个项目包和208项建设任务,并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2017年6月,国家常务会审议通过《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确立了江西在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前列地位。2019年9月,江西省通过《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确定每年6月为省生态文明宣传月。2023年7月,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提出,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积极推动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多年来,江西省持续严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实践探索,作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江西,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殷殷嘱托,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纵深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扎实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和生态环境高颜值协同并进。江西省政府连续8年向省人代会报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全省各级建立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体系,全省各地立足独特的资源禀赋和生态优势,积极引导并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路径方式和“两山转化”长效机制。加快推动生态文明共建、生态成果共享。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保持全国前列。
红谷滩区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红谷滩区始终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把好环境质量底线、用好资源利用上限。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指导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生态经济与产业、生态环保基础设施与能力建设、生态文化制度建设等领域协同发展。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抓细抓实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各项工作,出台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红谷滩区空气优良率为87.4%,PM2.5平均浓度30.7微克/立方米。推进424个排水单元开展整治,前湖水系提前完成“一年内大见成效”的治理目标。海绵城市建设取得新成效,“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新画卷徐徐铺开。红谷滩区委、区政府积极开展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并委托江西南大融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南昌市红谷滩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指导。
2.重大意义
落实国家生态文明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提高,“美丽中国”成为中华民族追求的新目标。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世界文明形态的演进、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中国共产党的宗旨责任、人民群众的民生福祉以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宏大视野,把生态文明上升到人类文明形态的高度,把生态文明上升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我们党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政治责任,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国走进世界舞台中央,为世界发展提供中国道路、中国智慧、中国方案的重要内容。正是基于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意义的深刻理解,我们党把“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党章并推动全国人大把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宪法,成为我们党和国家最根本的思想遵循和行动指南。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就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内在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选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抉择,是积极应对生态环境问题、社会发展问题、维护生态安全的重大举措,具有极大重要性和紧迫性。因此,持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是红谷滩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红谷滩区不断增进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总抓手。
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要支撑。2015 年 3月,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西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要求江西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2016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指出: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一定要保护好。2019 年 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时再次强调,要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江西省作为全国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以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导向,以机制创新、制度供给、模式探索为重点,筑牢生态文明制度“四梁八柱”,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开辟绿色富省、绿色惠民新路径,构建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格局。红谷滩区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助于坚持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夯实区域生态本底,推动区域经济转型绿色发展,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贡献红谷滩力量。
(二)工作基础
1.地理区位条件优越,旅游资源丰厚
红谷滩区隶属于江西省南昌市,位于江西省中北部,赣江西岸,现为江西省委、省政府,南昌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是全省的行政中心、金融中心、商务中心、文化旅游中心、创新中心。赣江通航,辖区内有105国道、320国道、昌樟高速公路、温厚高速、南流公路、南昌西外环线等公路线路穿境而过,是连接东西方向、贯穿全省的重要交通枢纽。并有南昌地铁1号线、南昌地铁2号线、南昌地铁4号线穿区而过。辖区内设有南昌西站,昌九城际铁路在此始发。
红谷滩区坐拥省文化中心、绿地双子塔、江南第一大沙漠——厚田沙漠等地标,“一江两岸”灯光秀创吉尼斯世界纪录,“南昌之星”摩天轮助力南昌获评“全球十大动感城市”,赣江市民公园刷新“一江两岸”风光带,另有九龙湖公园、碟子湖公园、前湖公园等,是南昌的“城市客厅”和“形象窗口”。区域内共有2个4A级景区,5个3A级景区;市级非遗名录1项(流湖棕编);文物保护单位41处(其中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
2.聚焦体制机制改革,生态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红谷滩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换为金山银山的路径。
坚持高位推动,始终把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各项改革,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在红谷滩区落实落细。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政策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通过转移支付、税收等多种形式,着力构建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自然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充分落实《关于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实施方案(试行)》,初步构建起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责任明确、赔偿到位、修复有效、公开透明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制定《关于成立红谷滩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红谷滩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红谷滩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全面推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发展考核体系。
红谷滩区强化组织领导,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程,制定了《红谷滩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区委各部门、区人大政协、区直各单位等三十九个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定《红谷滩在全面建设美丽江西中充分彰显首府首区作为实施方案》《红谷滩在全面建设美丽江西中充分彰显首府首区作为2022年工作计划》,组建美丽江西专项工作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人员联络名单,建立美丽江西工作“六个一”台账,形成了全区齐抓共管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修复的大格局。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红谷滩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24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红谷滩区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方案》《红谷滩区臭氧精细化管控方案》《南昌市红谷滩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建立健全督办交办、调度通报等工作机制。持续推进督察问题整改,印发《南昌市红谷滩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对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按期交账、定期查账、据实销账”。
3.推进治理水平现代化,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红谷滩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综合整治,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聚焦聚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红谷滩区为加强水生态环境治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综合施策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成立水环境治理专班,明确由区城管局负责对小区楼盘、道路沿线污水管网错接、混接、漏接问题集中整治,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入河排水口水质检测,形成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水环境治理体系。2022年,红谷滩区赣江干流7个断面水质逐步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黑臭水体已全面消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为提升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提升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红谷滩区以城市扬尘、餐饮油烟、露天禁烧等治理为主要抓手,深入推进红谷滩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并印发《红谷滩区严格露天禁烧工作方案》《红谷滩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红谷滩区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方案》《红谷滩区臭氧精细化管控方案》等,积极推进裸地扬尘污染整治,对辖区范围内的裸地进行全面排查。2021~2022年,环境空气优良率保持在较高水平,空气质量较好。
红谷滩区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一住两公”地块供地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近两年已完成40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无疑似污染地块,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4.走低碳绿色发展之路,构建生态经济发展模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红谷滩区聚焦建设全省“五个中心”和大南昌都市圈核心引领区,以“作示范、勇争先”的责任感,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确立“一产退出、二产淡出、三产突出”的产业发展思路,重点培育金融、虚拟现实等现代服务业。“十三五”期间,红谷滩区三次产业结构比由0.8:26:73.2调整为0.2:9.8:90,主要经济指标稳居全省“第一方阵”,绿色低碳产业的发展取得成效。
南昌市红谷滩区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工业节能减排工作,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有效降低工业能耗。2022年,红谷滩区规上工业企业总能耗由516吨标准煤降至342吨标准煤,同比下降33.77%,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37.5%,在南昌市2022年度工业节能工作差异化考核中位列第一。严格“两高”项目准入管理,在辖区内开展“两高”项目清理排查,建立拟建、在建、存量和违规“两高”项目四张清单,经排查,红谷滩区无两高项目。
近年来,红谷滩区加快构建绿色低碳能源体系,大力推广光伏发电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已建成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共4个,分别为南昌万象城995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众邦MOHO国129.88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江西省公安厅183.3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及云湾加油加气站80.04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四个项目均已并网发电。拟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2个,分别为红谷滩区现代服务产业园240KW分布式光伏项目、红谷滩区流量经济(互联网)产业园181KW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集中式光伏项目1个,为国家能源集团南昌霞坊100MW渔光储一体化发电项目。同时,红谷滩区对区属公共机构建筑、区属平台公司园区工业厂房屋顶资源情况进行摸排梳理,已开发屋顶光伏面积30.6万平方米,装机容量为61976KW,其余具备可开发条件的屋顶面积约为4.2万平方米,装机容量约为40200KW。
5.提升基础设施服务质量,人居环境持续提升
红谷滩区深化“马路本色”行动,固化“洗城”机制,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环卫保洁持续精细,结合红谷滩道路特点,采取机械化清扫、人行道冲洗、快速流动保洁相结合的多层次保洁方式,实行“三全保洁”(全时段、全方位、全闭环)模式,在廉文化广场打造了全市“席地而坐”示范点。目前全区引进市场化环卫企业3家,玉禾田公司、华赣公司、侨银公司,现有一线工人2400余人,环卫车辆675辆,做到车辆外观标识统一及环卫作业服装统一。按照“科学管理与养护、遵循植物的自然生长规律”的原则,常态化做好绿化修剪、草花更补工作。完成12个重要道路节点草花提升,重点提升风筝广场、中央绿廊等“城市绿肺”管护,主要道路全部实现“彩化”点缀。2022年,全区绿化总面积为8050公顷,绿化覆盖率达46%。城市顽疾日益减少。大力开展围墙围挡整治,按照“先易后难、主次分明”标准,采取应拆尽拆原则,将闲置地块打造成停车场、休闲空间等便民设施;累计拆除围墙围挡28处共计6316米,打造出中央绿轴、三馆停车场、飞虹路停车场等停车休闲空间;累计整治各类围挡98处共计8350米,打造了铜锣湾广场三期、融创度假酒店等围挡示范段。结合全区竖向规划,发布《红谷滩区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各方责任,严格执行渣余土调拨平衡机制,探索全过程闭环智慧化监管,迈出破解渣余土管理难题第一步;采取小投入方式推动裸露山坡生态修复工程,力争实现“网红坡”大变化。为进一步压实市场化企业责任,红谷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结合区划调整进一步细化了考核方案,起草了《红谷滩区“三合一”市场化监督管理办法》《红谷滩区2023年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企业预警及退出机制,杜绝了垃圾落地十分钟无人管、垃圾死角无人清,城市家具无人打理等乱象。
红谷滩区城镇老旧小区共有28个,2019年至2022年,已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7个,2023年列入改造计划7个,剩余4个计划列入2024年后改造。红谷滩区秉承“两个共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小区改造和文明创建共同推进)理念,坚持以基础设施整治改造为主、综合整治提升为辅的原则,实行后期管理前置,杜绝改造后管理缺位情况,努力将老旧小区打造成优美整洁、设施齐全、文明和谐的幸福家园。
红谷滩区充分利用城市拆迁腾退地、边角地、废弃地和闲置地、建设用地红线退让地、拆围透绿等场地,着力打造生态宜居都市。全区累计建有10个公园,27个城市休闲空间(邮票绿地),补足休闲、体育、公共服务设施,尤其是赣江市民公园一、二、三、四、五期在赣江西岸构成一条长达28公里的生态优良、景色优美的绿色生态廊道,为市民提供休闲放松空间,展现红谷滩的独特魅力。
为有效改善店面到道路间车辆乱停、垃圾乱扔等现象,红谷滩区率先在全省实施“物管城市”工作试点,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对店面到道路间区域实施改造,对改造区域施划停车泊位收费管理,规范该区域车辆有序停放,落实改造区域内环境卫生维护主体,让投资方享受停车收益分成,物业减轻管理压力,商户收获良好环境秩序,居民享受停车收益分成用于小区公益事业,政府减少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压力。
红谷滩区扎实开展农业农村“两整治一提升”,持续深化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按照“四化”“八有”标准,投资4000余万元打造了厚田闸上村“乡村振兴示范村”、生米街道谢家垅自然村“共同富裕样板村”等7个示范点,安装了40个自然村571盏路灯。大力整治农村路域环境,改造昌樟生米立交桥、厚田艾家桥2座危桥,安装20公里农村道路临水临崖护栏。围绕涉农乡镇农村路域环境整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投资1300余万元保障村庄环境长效管护和日常保洁;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合理规划建设公共厕所,对村级主干道进行升级改造。
6.多举措深化社会参与,根植生态环境保护理念
红谷滩区以共建共享为契机,不断增强生态理念“凝聚力”。积极培育市民生态文明意识,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希望人人争做绿色崛起的宣传者,希望人人争做低碳生活的践行者,希望人人争做绿水青山的守护者,形成生态文明建设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社会风尚。近年来,红谷滩区利用“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全国低碳日”、“生物多样性日”等活动的有利契机,结合创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工作,充分运用现代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在红谷滩区范围内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呼吁更多的人参与到环保事业中,用实际行动一起共享低碳生活,随手关灯,少开一天车,减少粮食浪费,避免使用一次性产品,引导人们从身边小事做起,绿色低碳生活,为环保做出自己的努力。发放“生态环境保护普法”“碳达峰碳中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宣传手册,向群众普及生物多样性保护、节能环保、垃圾分类、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知识,让群众真切感受到生态环境保护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激发人们保护生态环境的热情,凝聚起强大的环境保护力量,让人民群众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享有更好的获得感。红谷滩区稳步推进生态创建,全区共有1乡1镇,均已完成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共有58个行政村(其中2个为城中村),其中33个行政村完成了南昌市市级生态村的创建;共有14个社区入选江西第一批绿色社区,21个社区入选江西第二批绿色社区。
第二章 问题与压力
(一)主要问题
1.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亟待加强
红谷滩区公众参与生态保护和监管的机制有待健全,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和企业生态保护责任需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评机制、追责机制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相关制度尚未得到有效实施。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有待完善。
2. 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尚不稳固,环保治理设施存在短板
虽然全区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上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面临着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重压力。大气污染防治压力较大,扬尘治理成效不明显,臭氧污染加重趋势显著,2022年,臭氧日最大8小时值90%位数值均值为157μg/m3,较2021年的135μg/m3提高了16.3%,臭氧和细颗粒物协同控制难度大。城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不足,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
3. 生态空间占比较低
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全区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长,城镇开发建设向外围延伸,城镇建设与生态用地保护之间的矛盾仍然存在。同时,红谷滩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保护湿地面积占比较少,无自然保护地,生态用地分布不均衡。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持续扩大对维护生态空间造成压力。
4. 林业资源保护管理仍需加强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建设用地的需求量不断加大,用地指标缺口大,林地保护与经济发展、城乡建设矛盾更加突出,林地保护管理压力加大,单位蓄积量仍在低水平徘徊。
5. 生态文明社会氛围需进一步强化
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在全区已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但生态文明理念还不牢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意识还没有真正形成,生态文明认同度、知晓度、参与度还不够高。生态文明理念还未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行动,部分领导干部尚未真正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部分企业经营者缺乏社会责任意识和长远发展的战略眼光。因此,作为生态文明高层次的生态文化建设仍有待健全,厉行节约、低碳生活、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的习惯有待进一步养成。
(二)面临压力
1. 资源利用压力分析
(1)水资源利用压力分析
根据《南昌市水利厅 南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南昌市“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通知》(洪水资源字〔2022〕23号),2025年底,红谷滩区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12亿m3以内。红谷滩区2022年年用水总量为1.0906 亿m3,节水压力较大。形成健全的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逐步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在规划期内,提高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健全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完善市场调节机制对减轻红谷滩区水资源压力尤为重要。
(2)土地利用压力分析
规划基准年2022年,红谷滩区GDP为802.27亿元,建设用地面积为180707.7公顷。根据《红谷滩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5年GDP为950亿元,预测经济增速保持相同,2030年GDP为1360亿元。根据近两年建设用地增幅预测,2025年建设用地规模为189689.13公顷,2030年建设用地规模为205661.06公顷。2025年红谷滩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为199.67公顷/亩,2030年红谷滩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为151.22公顷/亩,相较基准年,2025年和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分别为3.94%和4.86%。为了实现经济如期增长的同时有效遏制建设用地规模的扩张,红谷滩区需实现202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1.75%。
2. 环境设施压力分析
红谷滩区目前已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总处理规模约为49万吨/天,2021年实际污水处理厂总处理量为33.7万吨/天,根据人口增长率及城镇化率预测,2025年和2030年红谷滩区城镇生活污水增加量(相较于2021年)分别为2.71万吨和7.19万吨/天,污水处理厂可满足规划期持续增长的生活污水处理需求。但红谷滩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础薄弱,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仅为37%,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缺失的问题依然存在。随着人口增多,生活垃圾产生量也越来越大,虽然红谷滩区在城乡生活垃圾减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自垃圾全面实行焚烧发电,以及城区垃圾中转站的改造,大件垃圾无处倾倒已对城区的环境卫生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垃圾分类减量化水平仍有待提升。
第三章 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书记考察江西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为抓手,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支撑,做好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培养生态文化,提升区域生态影响力,把区域建设成为生态制度健全、生态安全良好、生态空间合理、生态经济发达、生态生活舒适、生态文化繁荣的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可观可感。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升城区品质,既塑造可观的“外在美”,又提升可感的“内在美”,落实好各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守红谷滩区生态红线,以生态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统筹推进经济生态化与生态经济化,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坚持质量核心,强化协同。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生态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相统筹,生态保护修复与环境治理相统筹,城市治理与乡村建设相统筹,做到预防和治理结合,减污和降碳并重。
因地制宜,体现特色。依据当地的自然、社会、经济、资源等条件,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以建设全省“五个中心”为核心,重点培育金融、虚拟现实等现代服务业,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
党政主导、社会参与。把生态文明建设提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发挥组织领导、规划引领、资金引导的作用。坚持走群策群力、群防群控的群众路线。着力强化企业生态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加强环境保护,减少污染排放。倡导公众积极参与,引导全民共建共享,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规划范围
本规划编制范围为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辖7街道1乡1镇,即沙井街道、凤凰洲街道、卫东街道、红角洲街道、九龙湖街道、生米街道、龙兴街道、厚田乡、流湖镇。规划总面积约398.01平方公里。
(四)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22年,规划期限为2023-2030年。
第一阶段(近期):2023-2025年,为生态文明全面创建期,达到创建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标准。
第二阶段(远期):2026-2030年,为生态文明建设提升期,巩固和提高创建质量及整体水平,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标准。
(五)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高标准建成生态宜居家园,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城市发展,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实施水、气、土壤污染防治,开展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市场为主的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机制逐渐完善;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循环高效的生产方式,建立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大幅改善人居生活环境,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使绿色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力争把红谷滩区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打造符合红谷滩实际、系统完整、可复制可借鉴的生态文明示范样板。
2.阶段目标
(1)近期(2023-2025年)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达标阶段:对照生态文明建设体系,从差距较大的领域入手,针对尚未达标的指标进行集中攻坚。以环境设施建设、产业改造升级转型、城乡绿化建设、培育生态文化为建设重点,依托主导产业基本建立新经济发展体系,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建立完善生态经济保障机制和生态文化体系,大幅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达到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标准。
(2)远期(2026-2030年)
以巩固环境设施、发展绿色循环经济、提升城乡绿化、完善生态制度为规划重点,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提升,生态制度持续优化,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生态、生活、生产空间布局更加科学合理,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步提升;生态经济进一步优化发展,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生态经济体系;公众生态文明意识明显增强,自觉提倡绿色、环保、低碳、俭约的生活方式。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得到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形成较为完善的生态安全格局、生态产业、生态文化、目标责任和制度体系,基本建成宜居舒适的美丽生态家园,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标准。
(六)规划指标
1.建设指标
基于《江西省省级生态市县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根据红谷滩区经济社会、环境特征构建规划指标体系,包括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个方面,共设定省级生态县建设规划指标29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指标35项,详见表3-1、3-2所示。
表3-1 红谷滩区省级生态县建设规划指标体系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值 |
2022年现状 |
现状达标情况 |
2025年近期目标 |
2030年远期目标 |
指标 属性 |
||||
生态制度 |
(一)建立生态文明制度 |
1 |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及重大 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
- |
制定实施 有效开展 |
制定中 有效开展 |
不达标 |
制定实施 有效开展 |
制定实施 有效开展 |
约束性 |
||||
2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0 |
16% |
不达标 |
≥20 |
≥20 |
约束性 |
||||||
3 |
河(湖)长制、林长制 |
- |
建立实施 落实到位 |
建立实施 落实到位 |
达标 |
建立实施 落实到位 |
建立实施 落实到位 |
约束性 |
||||||
4 |
省级及以上生态乡镇比例 |
% |
≥60 |
100% |
达标 |
≥60 |
≥60 |
参考性 |
||||||
5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100 |
100 |
达标 |
100 |
100 |
参考性 |
||||||
生态安全 |
(二)巩固提升环境质量 |
6 |
环境空气质量: PM2.5浓度下降幅度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4.4% |
达标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约束性 |
||||
7 |
地表水环境质量 |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幅度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100% |
达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Ⅴ类及劣Ⅴ类水体 |
- |
无 |
无 |
无 |
无 |
|||||||||
8 |
土壤环境质量: 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 |
- |
建立 |
已建立 |
达标 |
建立 |
建立 |
参考性 |
||||||
9 |
生态质量指数(EQI) |
- |
≥70 |
46.48 |
不达标 |
≥70 |
≥70 |
约束性 |
||||||
(三)维护自然生态系统 |
10 |
森林覆盖率 |
% |
>18(平原区) |
12.1 |
不达标 |
12.1 |
12.1 |
参考性 |
|||||
11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国家、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 |
% |
≥95 |
≥95 |
达标 |
≥95 |
≥95 |
参考性 |
|||||
外来物种入侵 |
- |
不明显 |
不明显 |
不明显 |
不明显 |
|||||||||
12 |
湿地保护率 |
% |
≥52 |
17.28 |
不达标 |
18% |
20% |
参考性 |
||||||
13 |
生态恢复治理: 矿山生态修复净增治理面积 |
公顷 |
≥0 |
11.55 |
达标 |
≥0 |
≥0 |
参考性 |
||||||
(四)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
14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 |
100 |
100 |
达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15 |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 |
建立 |
已建立 |
达标 |
建立 |
建立 |
约束性 |
||||||
生态空间 |
(五)空间格局优化 |
16 |
生态保护红线 |
- |
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2022年,红谷滩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86平方公里,性质未发生改变,功能未降低 |
达标 |
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约束性 |
||||
17 |
自然保护地 |
-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红谷滩区历史和现状均无自然保护地 |
达标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约束性 |
||||||
生态经济 |
(六)节约利用生态资源 |
18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准煤/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达标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约束性 |
||||
19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
立方米/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达标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约束性 |
||||||
20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 |
≥90 |
92.87 |
达标 |
95 |
95 |
参考性 |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 |
≥85 |
94.05 |
95 |
95 |
|||||||||
21 |
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面积比例 |
% |
>25 |
无数据,今年开展申报 |
不达标 |
3 |
10 |
参考性 |
||||||
生态生活 |
(七)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
22 |
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 |
100 |
100 |
达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23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85 |
95.3 |
达标 |
96 |
96 |
约束性 |
||||||
24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80 |
100 |
达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25 |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90 |
86.3 |
不达标 |
92 |
96 |
参考性 |
||||||
26 |
中央和地方生态环保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 |
完成 |
完成 |
达标 |
完成 |
完成 |
约束性 |
||||||
生态文化 |
(八)弘扬绿色生态文化 |
27 |
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平方米/人 |
≥12 |
16 |
达标 |
17 |
18 |
参考性 |
||||
28 |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 |
≥80 |
100 |
达标 |
100 |
100 |
参考性 |
||||||
29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
% |
≥80 |
80 |
达标 |
≥85 |
≥90 |
参考性 |
注:因部分统计数据暂未更新,指标9、20(秸秆综合利用率)采用2021年数据。
表3-2 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体系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值 |
2022年现状 |
现状达标情况 |
2025年近期目标 |
2030年远期目标 |
指标 属性 |
||
生态制度 |
(一)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
1 |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 |
制定实施 |
编制中 |
不达标 |
制定实施 |
制定实施 |
约束性 |
||
2 |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
-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达标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约束性 |
||||
3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0 |
16 |
不达标 |
≥20 |
≥20 |
约束性 |
||||
4 |
河长制 |
-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达标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约束性 |
||||
5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100 |
100 |
达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6 |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 |
开展 |
开展 |
达标 |
开展 |
开展 |
参考性 |
||||
生态安全 |
(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
7 |
环境空气质量: |
优良天数比例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87.4 |
达标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
PM2.5浓度下降幅度 |
% |
4.4 |
约束性 |
|||||||||
8 |
水环境质量: |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幅度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现状水质100%达到或优于Ⅲ类,无劣Ⅴ类水体,黑臭水体全面消除 |
达标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
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 |
% |
|||||||||||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 |
|||||||||||
(三)生态系统保护 |
9 |
生态质量指数(EQI) |
- |
ΔEQI≥-1 |
0.1 |
达标 |
ΔEQI≥-1 |
ΔEQI≥-1 |
约束性 |
|||
10 |
林草覆盖率 |
% |
>18(平原区) |
14.7 |
不达标 |
14.7 |
14.7 |
参考性 |
||||
11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 |
% |
≥95 |
≥95 |
达标 |
≥95 |
≥95 |
参考性 |
|||
外来物种入侵 |
- |
不明显 |
不明显 |
不明显 |
不明显 |
|||||||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 |
% |
不降低 |
不降低 |
不降低 |
不降低 |
|||||||
(四)环境风险防范 |
12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 |
100 |
100 |
达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13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 |
建立 |
已建立 |
达标 |
建立 |
建立 |
参考性 |
||||
14 |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 |
建立 |
已建立 |
达标 |
建立 |
建立 |
约束性 |
||||
生态空间 |
(五)空间格局优化 |
15 |
自然生态空间: |
生态保护红线 |
-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2022年,红谷滩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86平方公里,性质未发生改变,功能未降低 |
达标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约束性 |
|
自然保护地 |
-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红谷滩区历史和现状均无自然保护地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
16 |
河湖岸线保护率 |
%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72.5,已完成 上级管控目标 |
达标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参考性 |
||||
生态经济 |
(六)资源节约与利用 |
17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准煤/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达标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
18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
立方米/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达标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
19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 |
≥4.5 |
7.49 |
达标 |
≥4.5 |
≥4.5 |
参考性 |
||||
20 |
化肥农药减量化: 主要农作物化肥亩均施用量主要农作物农药亩均使用量 |
kg/亩 |
减少 |
减少 |
达标 |
减少 |
减少 |
参考性 |
||||
(七)产业循环发展 |
21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 |
≥90 |
92.87 |
达标 |
95 |
95 |
参考性 |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 |
≥75 |
94.05 |
95 |
95 |
|||||||
农膜回收利用率 |
% |
≥80 |
80 |
≥80 |
≥80 |
|||||||
22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幅度: (1)综合利用率≤60%的地区 (2)综合利用率>60%的地区 |
% |
(1)≥2 (2)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达标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参考性 |
||||
生态生活 |
(八)人居环境改善 |
23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 |
100 |
100 |
达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24 |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 |
100 |
100 |
达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25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85 |
95.3 |
达标 |
96 |
96 |
约束性 |
||||
26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
≥50 |
37 |
不达标 |
≥50 |
≥60 |
参考性 |
||||
27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80 |
100 |
达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28 |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 |
% |
≥80 |
100 |
达标 |
100 |
100 |
参考性 |
||||
29 |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86.3 |
达标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参考性 |
||||
(九)生活方式绿色化 |
30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 |
50 |
85 |
达标 |
100 |
100 |
参考性 |
|||
31 |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 |
- |
实施 |
实施 |
达标 |
实施 |
实施 |
参考性 |
||||
32 |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 |
≥80 |
100 |
达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生态文化 |
(十)观念意识普及 |
33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 |
100 |
100 |
达标 |
100 |
100 |
参考性 |
||
34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 |
≥80 |
80 |
达标 |
≥85 |
≥90 |
参考性 |
||||
35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 |
≥80 |
80 |
达标 |
≥85 |
≥90 |
参考性 |
注:因部分统计数据暂未更新,指标9、20、21(秸秆综合利用率)采用2021年数据。
附表 红谷滩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表
投资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内容与规模 |
实施年限 |
总投资(万元) |
责任单位 |
一、生态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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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红谷滩区雨污管网及污水处理综合改造工程 |
对前湖上下游水系水环境综合整治以及261个排水单元住宅小区阳台立管改造、市政管网混错接、尾水提标改造等 |
2022.7-2024.12 |
99875 |
区城管执法局 |
2 |
南昌市红谷滩区厚田、流湖集镇雨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
对金燕温泉城污水处理厂及周边道路、雨污管网配套进行提升改造;通过聘请第三方专业运维企业对建制镇内的分散式污水处理设备进行管护 |
2024.6-2024.12 |
20000 |
区城管执法局 |
3 |
安丰渠水环境治理工程 |
对安丰渠约2.1公里进行生态修复,对水渠混接问题进行整治,消除防汛内涝隐患,改善安丰渠水生态环境 |
2024.6-2024.12 |
10000 |
区城管执法局 |
4 |
绿色循环综合体项目 |
建设两座集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大件垃圾破碎、可回收物分拣等功能的大型环卫综合体 |
2024.10-2026.12 |
6000 |
区城管执法局 |
5 |
流湖金燕温泉城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 |
对金燕温泉城污水处理厂实施改造,恢复其正常运行 |
2024.6-2024.12 |
5000 |
区城管执法局 |
6 |
进出城冲洗平台、超限超载停车卸货场、交警停车场三合一项目工程 |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洪府办发〔2022〕41号《关于印发南昌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及市交通运输局有关工作要求,需建成进城车辆清洗站并且建设超限超载车辆称重点及停放卸货场 |
2024.1-2024.12 |
2000 |
区城管执法局 |
7 |
金达莱污水应急处理管护工程 |
通过聘请第三方专业运维企业对凤凰电排站、保利高尔夫、生米老街等点位金达莱分散式污水处理设备进行管护 |
2024.6-2024.12 |
1500 |
区城管执法局 |
8 |
红谷滩区雨污管网管养项目 |
对全区雨污水管网、雨污水泵站进行日常管理养护,对全区排水户进行检查、抽查,配合执法对违规排水户进行处罚 |
2024.1-2024.12 |
1000 |
区城管执法局 |
9 |
红谷滩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
本工程涉及水利子项目63个,其中流湖镇19个、厚田乡33个、生米街道7个、龙兴街道4个。主要建设内容有:24个水塘水库清淤扩容及改造提升、新建及改造抗旱机站14处,灌溉渠道整治10条,总长度约45公里,圩堤除险加固8处,长度约40公里,拆除重建闸3个,包括东堡闸、周家闸,文青庙下闸 |
2024.2-2026.1 |
39702 |
区农业农村局 |
10 |
新建区流湖大堤涝区排涝能力建设项目 |
莲塘、新塘圩土方加固及完善涵管、闸配套设施7.2千米,莲塘罗坊湖加固长420米;河道护坡及土方外运1.5千米;渠道清淤整治,部分砼护坡,完善两侧管道配套,长约22.4千米;新建涵闸7座及楼下水闸工程;新建流湖闸排涝站2台机组,总装机1800KW |
2024.10-2026-9 |
20900 |
区农业农村局 |
11 |
红谷滩区迴栏圩涝区排涝能力建设项目 |
渠道总长约19790米,排水渠护坡及清淤;拆除重建排涝闸2座,新建排涝闸1座,新建排涝泵2座,购置安装启闭机8台,购置安装铸铁闸门8套等 |
2024.10-2025-10 |
2280 |
区农业农村局 |
12 |
“两整治一提升”工作 |
农村“两整治一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洪发〔2022〕5号)文件精神,按照县区选点定点、市级备案的原则,对流湖镇、厚田乡、生米街道、龙兴街道四个乡镇(街道)选点建设,全力打造美丽乡村“红谷滩样板” |
2024.6-2024.11 |
待定 |
区农业农村局 |
二、生态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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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南昌市红谷滩区鱼目山体育公园项目 |
项目主要含鱼目山周边区域和赣五公园衔接区域两大块,其中鱼目山周边区域建设面积约70公顷;赣五公园衔接区域建设面积约29公顷,并融入体育、健身等建设元素。项目建设总面积约100公顷,包含园林景观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水体清淤工程、停车场等内容 |
2023.11-2024.5 |
9500 |
区城管执法局 |
14 |
潼溪水库生态补水工程 |
建设一趟约3km的补水管道,补充潼溪水库活化水源 |
2024.6-2024.12 |
4800 |
区城管执法局 |
15 |
2024年“口袋公园”建设项目 |
选取3个点位,建设口袋公园 |
2024.9-2024.12 |
1000 |
区城管执法局 |
16 |
江报路休闲空间建设项目 |
项目位于江报路以西丰和中大道以东,星河汇与南昌移动之间地块,占地面积13000余平方米,其中规划休闲空间 8000余平方米,配套设置生态停车泊位176个,并配备了管理用房和休息驿站 |
2024.7-2024.12 |
800 |
区城管执法局 |
17 |
红谷滩区2024年重要节点提升项目 |
结合我区园林实际工作提出“广场有造型、道路有花带、节点有花境”为原则,进一步丰富城市园林色彩,对重要主干道、道路节点实施彩化及景观提升 |
2024.9-2024.12 |
200 |
区城管执法局 |
18 |
人工造林项目(阔叶树造林、乡村绿化美化) |
对全区火烧迹地、采伐迹地、病虫害除治迹地及其他宜林地开展阔叶类乔木造林;乡村绿化美化尽可能选用乡土树种,以乔木树种为主,要求栽植二年以上油茶苗木不少于600株,做到乔、灌、花、草合理配置,做到对村域内的道路、庭院、房前屋后、闲置地、水塘周边实现绿化全覆盖,营造村庄绿色生态系统 |
2023.5-2024.4 |
33.6 |
区农业农村局 |
19 |
2023年度森林防火“两带”建设 |
依托地形地势,利用林区防火道路、江河水域的防火效能,结合生物防火林带规划设计生物防火隔离带,增强林区阻火、隔火、断火的作用,提高自身抗御森林火灾的能力,有效减少森林火灾损失 |
2023.5-2024.4 |
20 |
区农业农村局 |
20 |
红谷滩区渔舟湾小微湿地生态修复与生态科普示范点建设项目 |
主要实施内容为驳岸修复、地形优化、植被层次完善、入侵物种清理、科普宣教系统营建和配套设施营建及湿地沿江塌方段修复 |
2023.10-2023.12 |
280 |
区农业农村局 |
21 |
南昌红谷滩求实路小微湿地保护与利用示范点 |
选取点位建设湿地保护示范点 |
2024.1-2024.12 |
200 |
区城管执法局 |
22 |
红谷滩区红角洲管理处小微湿地保护与利用示范点 |
选取点位建设湿地保护示范点 |
2024.1-2024.12 |
100 |
红角洲街道 |
三、生态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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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世纪华通江西区域总部项目 |
项目围绕虚拟现实游戏进行研发,办公面积10000平米 |
2024.1-2024.12 |
5000 |
区科工局 |
24 |
VR科创城二期工业园区 (电子信息高端制造产业园) |
项目首期用地位于VR科创城西北角,占地面积415亩,打造高端智能制造、数字文创、新材料等产业集群 |
2023.12-2026.12 |
330000 |
区城投公司 |
25 |
流量经济(互联网)产业园项目 |
项目占地约46.32亩,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拟建成集办公、商业、酒店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 |
2022.6-2025.6 |
180000 |
区城投公司 |
26 |
智算中心项目 |
项目位于南昌市红谷滩区龙虎山大道以西,科创大街以北区域。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024.3m2,总建筑面积2640.78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456.32m2,不计容建筑面积184.46m2 |
2023.12-2024.8 |
58385 |
区城投公司 |
27 |
九龙湖JLH704-L01地块应用产业园(中国电信元宇宙应用产业园) |
位于九龙湖大道两侧数字经济引领示范区内 |
2023.12-2026.12 |
200000 |
区商务局 |
28 |
JLH603-B05地块投资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园(云上江西数字经济产业园) |
位于九龙大道沿线数字经济引领区内九龙大道以西,景德镇街以北,扬帆东街以南 |
2023.12-2025.12 |
30000 |
区商务局 |
29 |
中盛金融项目 |
总用地面积16629.33平方米,约25亩,容积率4.0,总建筑面积约8.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面积约6.6万平方米,地下不计容面积约1.6万平方米,地上单体建筑性质为商业商务办公 |
2023.12-2026.12 |
100000 |
沙井街办 |
30 |
江西国控基金产业园 |
总建筑面积约188,856.08m2;计容面积约141,114m2;地下建筑面积约46,942m2 |
2023.6-2025.12 |
250000 |
红角洲街办 |
31 |
江西求是高等研究院项目 |
项目位于慧谷产业园三期8#楼,面积约2.7万m2。浙大南昌研究院项目围绕VR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面向VR/AR/MR+5G+AI的技术共性支撑平台 |
2022.10-2026.12 |
50000 |
红角洲街办 |
32 |
江南温泉城 |
项目有A、B、C、D、F地块,总建筑面积94.57万方,A、B、F为二类住宅用地,C、D商业服务及娱乐康体用地 |
2018.11-2027.12 |
750000 |
生米街办 |
33 |
国家能源集团南昌霞坊光伏发电项目 |
项目位于厚田乡,规划光伏发电装机100MW,为集中式水面光伏项目,将新建一座220kV变电站,通过1回220kV线路就近接入变电站 |
2023.12-2025.12 |
47089 |
厚田乡 |
34 |
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建设高标准农田15000亩,对农田路、沟、渠进行平整 |
2023.11-2024.3 |
4500 |
区农业农村局 |
35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2024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建设面积共计0.5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田块整治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他工程 |
2024.3-2025.3 |
1500 |
区农业农村局 |
36 |
低产低效林改造 |
对郁闭度0.4以下或亩均蓄积量3立方米以下的低效林分、病虫害严重的低产低效林,采取更新改造、补植补造等方式进行改造,新栽针阔叶类苗木为2-3年及以上培育时间,每亩补植50株以上,补植后最低密度应达到该类林分合理密度的85%以上,新栽苗木成活率达到85%以上,实现低产低效林从增绿到造景的全面提升 |
2023.5-2024.4 |
8 |
区农业农村局 |
37 |
油茶业发展项目(油茶资源高质量培育造林、油茶垦复等改造) |
充分利用省级扶持油茶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将油茶产业培育成为红谷滩区林农增收和脱贫致富的主导产业;对符合低改要求的油茶成林,采取林地清理、垦复、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嫁接换种等措施,改善林地水肥条件,促进油茶生长,稳步提高油茶产量 |
2023.5-2024.4 |
19.2 |
区农业农村局 |
38 |
林下经济示范点建设项目 |
鼓励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以及林地经营者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林荫优势发展林下养殖,促进林地立体复合生产经营,切实提高林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
2023.5-2024.4 |
10 |
区农业农村局 |
39 |
流湖镇2023年度市级农业产业强镇项目 |
新建配套智慧系统、蔬菜仓储房、文化长廊、大棚、恒温养菌房等 |
2022.12-2023.11 |
1005 |
区农业农村局 |
四、生态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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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九龙湖新城综合管廊一期工程 |
全长11.7公里四条管廊 |
2017.10-2024.12 |
182500 |
区住建局 |
41 |
供水管网共建项目 |
九龙湖片区起步区龙兴大街以南地区、南昌西客站地区、生米大道以南、铁路货运线以南)和西部组团供水管网建设 |
2023.3-2033.3 |
83225 |
区住建局 |
42 |
红谷滩供电迁改工程 |
南昌技师学院(筹) 建设项目、南昌医学院VR科创城流湖线下地工程、抚州大街西延等项目电力迁改 |
2023.3-2024.12 |
24200 |
区住建局 |
43 |
红谷滩区碟子湖大道沿线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二期 |
项目位于红谷滩中心区,建设范围南起翠苑路北至黄河路,对碟子湖大道全长约6.6公里沿线道路景观进行提升,改善碟子湖大道与乌沙河间长廊区域城市景观风貌。项目涵盖绿化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等多方面建设内容 |
2024.6-2024.12 |
8000 |
区城管执法局 |
44 |
2024年路域环境白改黑项目 |
对龙兴、生米、厚田、流湖四个片区的县、乡、村道道路提升改造及白改黑项目 |
2024.5-2024.11 |
5000 |
区城管执法局 |
45 |
S105省道及X057县道路域环境提升改造工程 |
对沿边道路及周边路域环境进行改造 |
2023.8-2024.12 |
5000 |
区城管执法局 |
46 |
沙井、凤凰洲片区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 |
对沙井和凤凰片区人行道及周边区域进行改造完善设施、规范秩序、提升城市环境 |
2023.9-2025.12 |
3400 |
区城管执法局 |
47 |
城运路以西(上饶大街-鹰潭街)绿道建设工程 |
约5万平方米公园建设。主要包括土方工程、园林绿化、给排水工程、亮化工程、休闲设施等 |
2024.7-2025.6 |
2500 |
区城管执法局 |
48 |
红谷滩区2024年草花种植及养护项目 |
主要为道路彩化花卉种植,在主次干道、重要节点、城市出入口及商圈周边提升景观品质,增强景观的层次感和观赏性 |
2024.10-2025.10 |
2100 |
区城管执法局 |
49 |
红谷滩区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二期(2024年) |
对全区垃圾中转站(除2023年已改)基础设施破旧进行提升、提升除臭功能、完善厨余收运功能 |
2024.7-2025.12 |
2000 |
区城管执法局 |
50 |
凤凰洲垃圾中转站 |
根据环卫设施建设规划在凤凰洲辖区内选取合适地块新建一座大型垃圾中转站,解决凤凰洲现有垃圾中转站老旧且均在小区内投诉较多的问题 |
2024.7-2025.12 |
1000 |
区城管执法局 |
51 |
龙兴垃圾中转站 |
据环卫设施建设规划在龙兴街办选取合适地块新建一座垃圾中转站,解决九龙湖西无垃圾中转站现状,地块足够的情况充分考虑龙兴街办城市管理办公用房和环卫作业车辆停放 |
2024.7-2025.12 |
1000 |
区城管执法局 |
52 |
完善区住建局移交道路的补栽补亮工程 |
对部分已建成开放使用道路路灯、绿化、行道树不完善、缺失的进行补充 |
2023.7-2024.12 |
1000 |
区城管执法局 |
53 |
红谷滩中央商务区景观亮化养护项目 |
中央商务区景观灯运维费及电费 |
2023.03-2024.02 |
1300 |
区城管执法局 |
54 |
2024年厕所革命 |
辖区内部分公厕老旧难以通过小维修提升品质需进行项目化提升,另随着城区发展,人口密度增加,部分区域内公厕密度不达标,拟新建3-5座公厕,最好打造一座5星级公厕用于展示我区形象 |
2024.7-2025.12 |
800 |
区城管执法局 |
55 |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 |
2024年底争取实现全区公共充电桩全覆盖,完成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150个;同时结合各街办新能源汽车发展情况,进一步合理增加公共充电桩建设数量,满足群众充电桩使用需求 |
2024.2-2024.12 |
600 |
区城管执法局 |
56 |
红谷滩区部分灯具提升改造工程(EMC二期) |
针对红谷滩区部分灯具EMC提升改造 |
2024.8-2024.12 |
节能效益款的88% |
区城管执法局 |
57 |
红谷滩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 |
生米街道1个集镇7个行政村和流湖镇1个集镇8个行政村以及厚田乡1个集镇11个行政村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网延伸工程 |
2023.11-2024.8 |
12800 |
区农业农村局 |
58 |
红谷滩区西二环沿线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
红谷滩区西二环高速沿线环境整治提升重点围绕“村庄房屋穿衣戴帽”、“坟墓整治”、“绿化提升”、“两整治一提升”、“国省县乡道整治”这五项内容,摸清底数、统一标准、固化工作量,开展全面整治提升 |
2023.10-2024.4 |
2917.19 |
区农业农村局 |
59 |
红谷滩区2024年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工程 |
墙外立面及屋顶防漏、雨污管道改造、墙外立面美化、楼道粉刷修复、门禁安防设置、基础设施修复、防盗窗拆除安装、宣传氛围布置、管线整理、路灯修复及楼道灯亮化、施划停车泊位、道路白改黑等 |
2024.8-2024.12 |
1200 |
区城管执法局 |
五、生态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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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南昌271项目(陶艺村、影视村、民俗村) |
项目占地面积约177.8亩,位于赣江北大道延伸段经开大道与海河路交叉口以北,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 |
2023.12-2028.8 |
331600 |
凤凰洲街办 |
61 |
保利文化艺术城 |
项目位于红谷滩区九龙湖管理处隆安二街,占地约294.1亩,总建筑面积约47.13万平方米,项目分5期开发,建设商业、大剧院等文化艺术城 |
2022.4-2025.6 |
90283 |
生米街办 |
62 |
红谷滩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 |
拟在赣江市民公园海绵城市示范馆(建筑编号2-8)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筑共2层,一层623.75平米,二层399.43平米,共计1023.18平米,该中心建成后主要用于开展区级理论宣讲、市民教育、科普宣传、文化健身等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 |
2024.1-2024.12 |
600 |
区委宣传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