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红谷滩区司法局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全体干部职工铆足干劲、加压奋进,明确前进方向,主动担当作为,立足红谷滩区域发展,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在法律保障、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维护稳定等方面作用,积极推动法治红谷滩、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一体建设。
一、2021主要工作情况及特色亮点
(一)强化政治引领,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安排,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自3月以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注重政治教育,强化警示教育,轮番开展政治轮训等各种形式集中学习30余次,警示教育集中宣讲8次。开展英模选树,弘扬英模精神。我局2位同志被评为2021年度红谷滩区政法英模人物。整治顽瘴痼疾,推进常态长效,教育整顿期间共整治顽瘴痼疾42条,出台长效机制11项。
(二)强化工作力度,切实营造普法法治氛围
区司法局始终严格贯彻落实普法工作各项部署安排,配合重要节点开展多样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0余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5000余份,参与活动群众达20000余人次。同时大力推进法治阵地建设,凤凰花园社区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飞虹社区获得“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
(三)主动对标对表,确保法律服务常态长效
强化与律师行业的沟通协调,为全区41个单位统一购买法律顾问服务,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与合法性。完善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制度,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站,每周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活动,今年以来共解答法律咨询200余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9起,服务群众500余人。目前全区已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6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28个。
(四)发扬“枫桥经验”,做实调解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强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流程,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截至目前,全区共有调委会127个,人民调解员550余人,其中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3个。2021年,我区3位同志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凤凰花园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组织。
(五)积极担当作为,主动创新推进社矫工作
为妥善处理影响群众生活的“堵点”“痛点”。区司法局找准切入角度,创新为民办实事。一是从便捷服刑人员亲属角度出发,推行远程会见电话预约服务,群众一通电话即可预约会见。截至目前,共接受远程会见申请592次,会见人数1766人,其中,针对高龄、身患疾病、路途遥远人员安排远程会见28次,会见人数84人。二是从社会稳定大局出发,与南昌心航心理援助中心合作,推进“常春藤”社区矫正关爱项目,为“两类”人员提供心理帮助,引导“两类”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降低再犯罪可能。
二、2022年工作思路
(一)切实提高法治建设水平。一是健全依法治区工作领导机制。继续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好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跟踪问效。二是继续抓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高标准抓好市域社会治理相关项目建设,带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走实走深,积极将积累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进行制度化提升。
(二)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作为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对行政复议案件实行“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集中送达”,切实维护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严格落实好执法监督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
(三)扎实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抓好“八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全面完成“八五”普法启动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成立“八五”普法讲师团和“八五”普法志愿者队伍,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抓好特定对象的法治宣传,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不断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专业性、有效性。
(四)不断强化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健全依申请法律援助和办案机关通知辩护工作机制,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指派制度,逐步解决律师资源地区不平衡问题,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二是推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全面融合,计划今年打造1个以上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示范点,将“1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功能扩展到法律服务领域,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
(五)加强队伍阵地建设。一是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通过统一招考、政府购买服务等途径不断充实队伍,加强日常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司法行政人员能力素质。二是积极与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协调,进一步理顺基层司法所关系,加强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管理指导,严格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要求。
(六)提升宣传工作效能。一是增强意识形态与宣传工作力度,做到将宣传工作同单位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同步研究。二是深化与市局、区委宣传部的沟通,积极向兄弟县区取经学习,组织参与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宣传业务能力。三是进一步完善单位公众号职能,将部分法律服务窗口转接至公众号,群众利用公众号即可享受便捷服务,进一步扩大单位宣传工作影响力,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