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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区财政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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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市财政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红谷滩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充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为促进红谷滩区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2021年主要工作

(一)千方百计抓收入,财政收入总体稳定

2021年以来,受房地产市场疲软、土地出让收入锐减、减税降费、土增税存量明显减少等因素叠加影响,我区财政收入形势严峻,面对困难,我局积极克服不利因素影响,千方百计抓税收征管,竭尽全力稳企固税。一是抓各税种征收。在主体税种呈现较大幅度下降的情况下,协助税务部门加强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的征管力度,2021年个人所得税本级收入1.24亿元,同比增长17.58%,房产税本级收入1.42亿元,同比增长46.49%,城镇土地使用税本级收入0.34亿元,同比增长33.79%,抵消了主体税种下降的部分压力。二是抓税收清算。支持税务部门采购税务咨询机构加快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最大限度挖掘潜在税源,确保税收应收尽收,及时入库。三是抓税源管控。以区政府名义下发了《红谷滩区关于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组建了工作专班,明确属地和涉税单位职责,充分调动我区涉税单位综合治税积极性,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税格局,为加强税源管理,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四是抓非税收入入库。2021年我区非税收入入库8.27亿元,同比增长184.66%。五是抓税源培植。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年拨付1.89亿元,兑现各类产业优惠政策,扶持金融保险、VR、物联网等产业发展。运用“财园信贷通”财政杠杆,撬动银行资金1.63亿元,切实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21年,全区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104.87亿元,同比增长2.76%;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4.21亿元,同口径增长4.66%。税收收入完成25.94亿元,税占比为75.83%。

(二)积极主动争资金,统筹安排优结构

一是紧盯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债券资金。2021年红谷滩区争取到一般债券资金2.75亿元,专项债券资金12.64亿元,拓宽了资金筹集渠道,减轻了支付压力。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做到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在年初预算安排压减10%的基础上,8月份再一次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化项目支出;三是加大资金盘活力度。实行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相结合,部门结余资金全部收回财政统筹安排。2021年区本级盘活存量资金约3.73亿元,统筹用于基本民生保障方面的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全力以赴兜底线,持续发力惠民生

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在收入下行压力下,优先保障民生支出,2021年全年共安排民生类支出29.72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45%。一是立足“弱有所扶”。安排4.63亿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老人补贴、城市低保及特困供养、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民生扶持和补助。二是保障“学有所教”。安排6.62亿元,用于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义务教育补助、学校建设,2021年有4所小学投入使用和10所幼儿园开园,全面落实了“双减”任务。三是落实“病有所医”。投入2.04亿元卫生健康资金,用于基本公共卫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改善基层医疗服务条件。同时,投入0.75亿元,用于防疫物资采购、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等支出。四是推动“居有所安”。筹集资金13.21亿元,用于城乡环境改善、智慧安防、平安小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农贸市场改造、垃圾分类处理、“1+5+X”邻里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升人民幸福指数。五是支持 “业有所保”安排5.26亿元用于行政区划调整后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提升营商环境,扶持产业发展。

(四)聚焦改革创新,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上线运行,依托“制度+科技”手段,全面加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效益。深化乡镇财政体制改革。为顺应行政区划调整要求,理顺区本级与属地的财政分配关系,增强区级财政统筹能力,充分调动属地综合治税的积极性,开展了乡镇一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座谈调研,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草拟了红谷滩区调整镇、街、处财政管理体制的方案,目前已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三是严管直达资金。对直达资金实行单独批复下达,依托监控系统建立直达资金台账,同时对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指标系统,建立全覆盖、全链条直达资金监控,保障直达资金安全和有迹可查。2021年收到直达资金9331万元,已下达9331万元,下达率100%。 四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2021年会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了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2021年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检查工作。通过以查促改,进一步规范了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维护了财经秩序。五是强化财政投资评审。采取“二级审查,多道复核”制度,层层严把评审质量关。2021年,审核工程结算项目123个,核减成本2.82亿元,审核工程预算项目115个,政府采购项目149个,核减预算0.75亿元,有效地节省了财政资金。六是政府采购监管。以增强政府采购意识、规范采购行为、落实采购主体责任为抓手,开展了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和政府采购中介机构违规收费的清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依法抽取了2020年度的7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5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4家区级预算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同时为支持乡村振兴,帮全区81家预算单位开通了扶贫网购平台采购人账号,方便各预算单位在平台上采购中小企业的农副产品。2021年,全区政府采购规模为4.48亿元,累计节约资金0.18亿元,节支率3.86%。是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贯彻落实减免承租国有房产租金政策,督促区城投公司按要求共减免租金户数186户,减免总额352万元;制定《红谷滩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摸底工作方案》,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五是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开展了政府投资项目优化工作。按照“财力可受、去繁从简、集约节约、控制造价、保持品质”原则和“四优先、四严控”的要求,对红谷滩区2021年区级重大重点项目进行了优化梳理,经优化,减少项目投资118.48亿元,同时,针对我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建立完善了相关制度,从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规范政府投资管理,真正做到该做的事情一刻不能等、不该花的钱一分不能花。

(五)以党建为统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把党的建设贯穿于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的主张在财政部门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一是依托党史学习教育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系统地学习了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同时,结合“转作、提效率、树形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律和作风建设,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充分运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坚定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真正做到存戒惧、知敬畏、守底线。二是深入开展了“转作风优环境”活动,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升服务水平。

2021年,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财政持续增收难度加大,收入结构亟须改善;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财政监管存在薄弱环节,财政管理绩效有待提高,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在后续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22工作计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对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将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省、市、区党代会、人大会和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立足新发展阶段,抢抓发展新机遇,锐意进取、攻坚克难、蓄势图新,确保圆满完成2022年财政工作各项任务。

(一)稳收入养财源,确保完成全年收支任务

一是加强与税务和其他涉税相关部门联系全力推进镇(街道、管理处)财政体制调整,全面实施综合治税,完善财政收入互动机制,增强组织收入主动性。二是精准有效落实财政政策。继续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提升营商环境,足额安排兑现政策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进一步做强做优金融、商贸、总部楼宇经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全方位支持科技创新,扶持产业发展安排1.22亿元用于支持科技创新,安排3000万元用于支持会展业发展,安排1100万元用于支持传统消费升级发展,提高政策扶持的精准度,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VR(AR)等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和财政增收点。

(二)优支出调结构,全力保障重点民生建设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牢固树立用政府“紧日子”换百姓“好日子”思想,按照“当用不省、当省不用”的原则,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追加预算,确保“三保”和重点领域支出。强化预算执行,尽力做到财政资金早安排、早下达、早支出、早发挥作用。二是坚持统筹兼顾。进一步统筹财力,做到在保障财政工资发放上“不欠账”,保障行政运行经费上“不断流”,保障基本民生资金上“不断链”。三是盘活存量资金。强化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防止资金沉淀,完善结转资金清理机制,加强结转资金预算管理。四是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立健全民生财力保障机制,确保教育、社会保障、卫生健康、乡村振兴等基本民生支出保障到位。

(三)抓规范促改革,促进财政管理效能提升

规范预算管理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安排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推进部门下属单位的预决算公开。继续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全口径部门预算全过程管理,完善项目库建设,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联动审核,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前瞻性。三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非招标采购方式全流程电子化建设,推动完善交易系统电子化管理功能,将交易相关的采购需求发布、协议代理委托签订、事中当事人之间沟通、合同签订、保证金缴纳退还、合同履约验收等程序全部实现电子化。按照提升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推进重点公共服务领域购买服务改革。四是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制度。

(四)强管理提绩效,推进财政运行安全高效

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以全面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加强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是完善监管机制。强化财政监督,建立健全以政府财会监督为主导的体系框架,推动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重点加强乡村振兴、卫生健康、教科文体、社会保障、生态环保等社会关注度高的专项资金监管,确保重点民生资金发挥实效。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如期消化隐性债务,严禁新增隐性债务,加强风险源头管控,硬化预算约束,管控金融“闸门”。完善偿债预警机制,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准备金制度,加强风险准备金管理,切实维护政府信誉,确保不发生逾期债务。积极争取新增债券,主动与上级对接,申报项目资金需求,争取债券资金,探索新的融资渠道,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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