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财政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红谷滩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充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为促进红谷滩区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2021年主要工作
(一)千方百计抓收入,财政收入总体稳定
2021年以来,受房地产市场疲软、土地出让收入锐减、减税降费、土增税存量明显减少等因素叠加影响,我区财政收入形势严峻,面对困难,我局积极克服不利因素影响,千方百计抓税收征管,竭尽全力稳企固税。一是抓各税种征收。在主体税种呈现较大幅度下降的情况下,协助税务部门加强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的征管力度,2021年个人所得税本级收入1.24亿元,同比增长17.58%,房产税本级收入1.42亿元,同比增长46.49%,城镇土地使用税本级收入0.34亿元,同比增长33.79%,抵消了主体税种下降的部分压力。二是抓税收清算。支持税务部门采购税务咨询机构加快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最大限度挖掘潜在税源,确保税收应收尽收,及时入库。三是抓税源管控。以区政府名义下发了《红谷滩区关于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组建了工作专班,明确属地和涉税单位职责,充分调动我区涉税单位综合治税积极性,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税格局,为加强税源管理,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四是抓非税收入入库。2021年我区非税收入入库8.27亿元,同比增长184.66%。五是抓税源培植。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年拨付1.89亿元,兑现各类产业优惠政策,扶持金融保险、VR、物联网等产业发展。运用“财园信贷通”财政杠杆,撬动银行资金1.63亿元,切实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21年,全区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104.87亿元,同比增长2.76%;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4.21亿元,同口径增长4.66%。税收收入完成25.94亿元,税占比为75.83%。
(二)积极主动争资金,统筹安排优结构
一是紧盯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债券资金。2021年红谷滩区争取到一般债券资金2.75亿元,专项债券资金12.64亿元,拓宽了资金筹集渠道,减轻了支付压力。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做到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在年初预算安排压减10%的基础上,8月份再一次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化项目支出;三是加大资金盘活力度。实行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相结合,部门结余资金全部收回财政统筹安排。2021年区本级盘活存量资金约3.73亿元,统筹用于基本民生保障方面的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全力以赴兜底线,持续发力惠民生
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在收入下行压力下,优先保障民生支出,2021年全年共安排民生类支出29.72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45%。一是立足“弱有所扶”。安排4.63亿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老人补贴、城市低保及特困供养、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民生扶持和补助。二是保障“学有所教”。安排6.62亿元,用于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义务教育补助、学校建设,2021年有4所小学投入使用和10所幼儿园开园,全面落实了“双减”任务。三是落实“病有所医”。投入2.04亿元卫生健康资金,用于基本公共卫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改善基层医疗服务条件。同时,投入0.75亿元,用于防疫物资采购、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等支出。四是推动“居有所安”。筹集资金13.21亿元,用于城乡环境改善、智慧安防、平安小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农贸市场改造、垃圾分类处理、“1+5+X”邻里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升人民幸福指数。五是支持 “业有所保”。安排5.26亿元用于行政区划调整后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提升营商环境,扶持产业发展。
(四)聚焦改革创新,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上线运行,依托“制度+科技”手段,全面加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二是深化乡镇财政体制改革。为顺应行政区划调整要求,理顺区本级与属地的财政分配关系,增强区级财政统筹能力,充分调动属地综合治税的积极性,开展了乡镇一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座谈调研,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草拟了红谷滩区调整镇、街、处财政管理体制的方案,目前已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三是严管直达资金。对直达资金实行单独批复下达,依托监控系统建立直达资金台账,同时对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指标系统,建立全覆盖、全链条直达资金监控,保障直达资金安全和有迹可查。2021年收到直达资金9331万元,已下达9331万元,下达率100%。 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2021年会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了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2021年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检查工作。通过以查促改,进一步规范了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维护了财经秩序。五是强化财政投资评审。采取“二级审查,多道复核”制度,层层严把评审质量关。2021年,审核工程结算项目123个,核减成本2.82亿元,审核工程预算项目115个,政府采购项目149个,核减预算0.75亿元,有效地节省了财政资金。六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以增强政府采购意识、规范采购行为、落实采购主体责任为抓手,开展了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和政府采购中介机构违规收费的清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依法抽取了2020年度的7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5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4家区级预算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同时为支持乡村振兴,帮全区81家预算单位开通了扶贫网购平台采购人账号,方便各预算单位在平台上采购中小企业的农副产品。2021年,全区政府采购规模为4.48亿元,累计节约资金0.18亿元,节支率3.86%。四是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贯彻落实减免承租国有房产租金政策,督促区城投公司按要求共减免租金户数186户,减免总额352万元;制定《红谷滩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摸底工作方案》,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五是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开展了政府投资项目优化工作。按照“财力可受、去繁从简、集约节约、控制造价、保持品质”原则和“四优先、四严控”的要求,对红谷滩区2021年区级重大重点项目进行了优化梳理,经优化,减少项目投资118.48亿元,同时,针对我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建立完善了相关制度,从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规范政府投资管理,真正做到该做的事情一刻不能等、不该花的钱一分不能花。
(五)以党建为统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把党的建设贯穿于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的主张在财政部门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一是依托党史学习教育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系统地学习了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同时,结合“转作、提效率、树形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律和作风建设,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充分运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坚定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真正做到存戒惧、知敬畏、守底线。二是深入开展了“转作风优环境”活动,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升服务水平。
2021年,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财政持续增收难度加大,收入结构亟须改善;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财政监管存在薄弱环节,财政管理绩效有待提高,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在后续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对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将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省、市、区党代会、人大会和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立足新发展阶段,抢抓发展新机遇,锐意进取、攻坚克难、蓄势图新,确保圆满完成2022年财政工作各项任务。
(一)稳收入、养财源,确保完成全年收支任务
一是加强与税务和其他涉税相关部门的联系。全力推进镇(街道、管理处)财政体制调整,全面实施综合治税,完善财政收入互动机制,增强组织收入主动性。二是精准有效落实财政政策。继续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提升营商环境,足额安排兑现政策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进一步做强做优金融、商贸、总部楼宇经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全方位支持科技创新,扶持产业发展。安排1.22亿元用于支持科技创新,安排3000万元用于支持会展业发展,安排1100万元用于支持传统消费升级发展,提高政策扶持的精准度,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VR(AR)等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和财政增收点。
(二)优支出、调结构,全力保障重点民生建设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牢固树立用政府“紧日子”换百姓“好日子”思想,按照“当用不省、当省不用”的原则,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追加预算,确保“三保”和重点领域支出。强化预算执行,尽力做到财政资金早安排、早下达、早支出、早发挥作用。二是坚持统筹兼顾。进一步统筹财力,做到在保障财政工资发放上“不欠账”,保障行政运行经费上“不断流”,保障基本民生资金上“不断链”。三是盘活存量资金。强化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防止资金沉淀,完善结转资金清理机制,加强结转资金预算管理。四是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立健全民生财力保障机制,确保教育、社会保障、卫生健康、乡村振兴等基本民生支出保障到位。
(三)抓规范、促改革,促进财政管理效能提升
一是规范预算管理。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安排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推进部门下属单位的预决算公开。二是继续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全口径部门预算全过程管理,完善项目库建设,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联动审核,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前瞻性。三是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非招标采购方式全流程电子化建设,推动完善交易系统电子化管理功能,将交易相关的采购需求发布、协议代理委托签订、事中当事人之间沟通、合同签订、保证金缴纳退还、合同履约验收等程序全部实现电子化。按照提升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推进重点公共服务领域购买服务改革。四是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制度。
(四)强管理、提绩效,推进财政运行安全高效
一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以全面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加强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二是完善监管机制。强化财政监督,建立健全以政府财会监督为主导的体系框架,推动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重点加强乡村振兴、卫生健康、教科文体、社会保障、生态环保等社会关注度高的专项资金监管,确保重点民生资金发挥实效。三是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如期消化隐性债务,严禁新增隐性债务,加强风险源头管控,硬化预算约束,管控金融“闸门”。完善偿债预警机制,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准备金制度,加强风险准备金管理,切实维护政府信誉,确保不发生逾期债务。积极争取新增债券,主动与上级对接,申报项目资金需求,争取债券资金,探索新的融资渠道,促进地方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