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部署下,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区司法局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秉持法治精神,把依法行政贯穿到我局工作的各个方面,注重建立完善执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着力抓好执法队伍建设。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2021年1月-2022年8月,共完成行政审批事项153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平均办理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8个工作日。
(二)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一是依法设置了4项行政审批事项,并在红谷滩区政务网上公示。不存在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任何方式设置的变相许可。二是取消了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证明事项6项,在政务网上向社会公布了由本部门实施的证明事项清单及其依据,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三是在政务网公布人社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等。四是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负面清单制度。五是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社保卡制卡”费用及依据,设置乱收费举报投诉电话。六是实行告知承诺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经营性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等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深化“无证明化”改革,全年共办理5件。
(三)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加强执法监督。使用全省统一的“互联网+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活动,充分发挥掌上执法平台作用。全年共开展掌上执法 13次,其中双随机抽查12次,掌上执法率92.3%,事项覆盖率100%。
(四)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社保经办业务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办理,网上可办率超过90%。二是进一步推进人社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配合基层人社服务平台建设明确乡镇(街道)就近可办事项,召开培训会,落实工作任务。三是提升政务服务“好办易办”。迭代升级个体劳动者就业、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退休、失业等事项,均可通过江西人社网上大厅办理。四是全面开展政务服务“三比一争”制度。市民可通过12333、12345、信访平台等通道反馈政务服务水平,对于差评、不满意评价的,由局办和信访人员回访核实并记录“三比一争”分数,并计入年终考核。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时掌握我局规范性文件现状。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充分了解文件实施成效。全年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经过合法性审核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规范依法行政决策流程。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程序,在出台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法律顾问全面参与,提出法律专业意见。所有行政决策事项全部经过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备案。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规范执行“三项制度”。严格按照《红谷滩区人社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执法领域推广应用三项制度。贯彻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标准和全过程记录要求等,使三项制度在执法行为中得到较好贯彻落实。
(二)规范执法人员队伍。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全局4人报名参加今年度执法证考试,4人申领执法证,截至2022年底,全局行政执法持证人员11人,持证率17.19%,其中,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全员持证,确保了执法队伍的专业性和规范性。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三)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我局自成立以来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四)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全年共受理劳动保障监察类举报投诉案件401件(监察大队243件,乡镇街道监察中队158件),累计追发1.06万名劳动者工资及经济补偿金1.17亿元,快速处置联动欠薪事件53起。对3家存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对3家存在严重欠薪的用人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理。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3件。对全区865家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五)积极构建信用人社。以“信用江西”平台为载体,积极构建“信用人社”。一是建立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全年共3家企业和3名个人纳入黑名单。二是对申请各类补助企业进行信用审核,失信企业将暂缓受理或不予享受。
(六)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年中在本单位开展案卷评查自评工作,筛选出优秀案卷参加省、市、区级案卷评查,及时向相关科室反馈案卷评查情况,进一步规范案卷制作。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一)积极办理人大、政协提案。2021年1月至2022年8月收到政协提案4件,办理4件,满意率达到100%。
(二)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2021年1月至2022年8月行政诉讼案件0起。
(三)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通过红谷滩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条,未收到公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信访、调解、监察、仲裁、诉讼等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有效衔接运行,构建了和解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制定了信访维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
(二)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了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劳动监察大队在各项目工地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并答疑解惑。
七、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2022年集体学法3次,举办了1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1期法治培训。二是开展人社政策法规大培训。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3 期,152人次参加,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负责人参加了1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
八、法治人社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一)保障组织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党政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局法治人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将法治建设、行政执法工作贯穿全局各项工作,对全局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经费保障到位。将劳动监察工作经费、劳动仲裁工作经费、法律顾问经费、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了2021年、2022年度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