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省、市、区工作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兜底线、保民生、促发展,努力提升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红谷滩贡献民政力量。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坚持应保尽保,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一是提升救助补助标准。我区最低生活保障从855元提高至915元,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1120元提高至1190元,精简退职人员救济标准从670元提高至730元。截至12月,全区有2856户5596人、特困284户307人、低保边缘家庭324户656人、支出型困难家庭19户45人,精简退职22人,累计发放困难群众补助资金4728.57万元,实施临时救助288人次69.3万元。二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与医保、教体、住建、人社、残联等部门,共享困难人员信息、统筹解困资源,形成救助帮扶合力。截至12月,城镇困难群众办理防贫保险理赔32人、发放57.24万元,资助5859名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教育资助1240名学生、发放53万元;实物配租912户,发放住房租赁补贴687户259.6万元;工会帮扶173人18.5万元,妇联帮扶359人10.57万元。三是多措并举落实应保尽保。发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作用,及时响应风险预警信息,今年以来处置各类预警信息166条,处置率100%。全区救助协理员均使用数字民政APP办理救助事项,群众通过“赣服通”申请救助事项36件,办结率100%。主动开展全覆盖入户摸排,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今年以来主动摸排3616人次,新增纳入低保389人、特困28人,认定低保边缘家庭21人,支出型困难家庭20人。四是提升救助服务水平。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常态化对辖区重点区域开展街面巡查救助行动,确保各类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救助,截至十二月,我区共巡查140余次,发现流浪乞讨行为7人次,通过帮助沟通劝返5人次,送往救助站1人次,联系家属返乡1人。大力开展社会救助宣传,围绕“社会救助、温暖万家”主题,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组织现场咨询活动115场,接待群众6600余人次,发放政策宣传资料1万余份,全面提升了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和群众的参与感、幸福感。
(二)坚持立足需求,完善基本社会服务供给。一是推动养老服务能力提升。重点打造区综合康养中心,2023年完成装修工程90%,已完成全区18个助餐点标准化建设和7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累计为248户已签约家床建设上门服务老人提供上门服务12413人次,服务金额64.8473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方式为五类老人、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11579人次,总金额118.2701万元。累计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60883人次,总金额730.71万元。二是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持续开展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汇同属地联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知识讲座、防范非法集资讲座等活动,发放2000余份养老诈骗知识宣传手册;联合消防、住建、市监、卫健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7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限时整改,形成整改台账。三是持续强化殡葬治理。推进突出问题整治,印发《红谷滩区南昌西二环高速沿线范围内散埋乱葬坟墓迁移整治工作方案》、《全区占道殡葬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西二环沿线散埋乱葬坟墓整治2083座,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整治488座,引导居民群众丧事简办740起;联合市场局整治违规售卖祭祀用品商铺22家,处置占道殡葬问题10起,有效防范化解殡葬领域安全隐患。抓好红白理事会规范建设,印发《红谷滩区红白理事会工作制度(暂行)》,明确责任分工;完成红白理事会成员业务培训200人次。持续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申请2023年度市级福彩公益金150万元分别用于流湖镇、厚田乡公益性公墓建设。落实殡葬服务减免政策,截至12月,我区共支出惠民殡葬费用73.62万元,惠及437户家庭。做好重点祭祀节日服务保障,制定清明、中元等节日期间文明祭扫工作方案,免费发放鲜花41500朵,推动绿色殡葬理念走深走实。四是持续推动婚俗改革。打造新婚姻登记处,新址总面积1290.95平方米,集登记颁证、婚姻家庭辅导、婚俗宣传教育、简约婚礼、婚检于一体,并配备南昌市首台婚姻登记智能自助服务终端,办事群众可以自助办理登记业务,减少排队等候时间。共办理结婚3068对,离婚1068对,补发结婚证306对,补发离婚证111对,离婚申请1084对。举办集体颁证仪式12次,相关信息被省、市媒体争相报道。
(三)坚持公平均等,满足特殊群体福利需求。一是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障。持续推进留守儿童“关爱工程”三年行动,全年组织开展6个主题共31场活动。对8名困境儿童上门开展个案服务48人次。落实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发放21名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共计35.34万元、发放133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共计136.3446万元,发放1名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共计1.8万元,发放11名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照料护理补贴共计17.786万元。二是有力落实残疾人福利。持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审核工作,全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3864人、440.112万元;发放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补贴66人,共计49.59万元;积极推动“精康融合行动”,设立精神病社区康复站2个,摸排建档89份,开展小组活动5次,个案5次,链接资源4次,开展日常家庭走访178次,联合精防医生为四名服务对象上门探访,针对服务对象及家属开展“促进儿童心理健康,共同守护美好未来”社区宣传主题活动。三是大力发展慈善事业,2023年3月30日,红谷滩区慈善协会正式揭牌成立,填补了我区慈善组织的空白,构建了慈善事业新的组织平台;协办了2023年“南昌慈善日”暨“慈善一日捐”工作启动仪式,我区慈善一日捐活动筹款44.74万元。全年开展省、市、区慈善帮扶66人13.8265万元。
(四)坚持共建共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一是完善村(居)民自治组织体系,为满足城市发展需求,今年我区新设立14个社区居委会,公开招聘170名社区干部,开展全区社区书记集中培训,共110余名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培训。按标准整理867名社区干部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推进基层减负,对全区107个城市社区、78个村的基层挂牌、制度上墙泛滥情况开展自查整改,全面整治乱挂牌现象,共计整改不规范挂牌130块。二是促进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严格落实年检工作,创新采用线上年检方式,推动从“传统纸质化”年检向“信息化”申报跨进。推进社会组织党建,目前共组建6个社会组织党支部,推动党的领导在社会组织中落实落地。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治理,印发《红谷滩区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工作方案》,明确整治范围、整治措施、责任单位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1家。三是推动民政服务站建设。打造民政服务站(原社工站)9个,实现街道(乡镇)全覆盖,九龙湖街道社工站获评2023年江西省“六化”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站(原社工站)。
(五)坚持服务大局,积极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实施“乡村著名行动”,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将本辖区内标准乡村地名在高德、百度地图上进行标注并完善信息,已完成上图标注382个。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对部分道路地标进行命名更名,已完成院士路、行知路、求真路、和润路、玉润路、望石岗路、厚港路等道路命名工作,对“有名无标”的设置地名标志,更新维护破损地名标志,共设置地名标志27块。清理整治道路路牌,为充分发挥标准地名门牌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组织人员对城区道路路牌进行全面摸排,累计整治路牌29块。二是引导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积极宣传号召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我区社会组织面向高校毕业生发布岗位数46个,实际招聘高校毕业生35人。组织集中培训,我区积极宣传组织高校学生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考试的备考信心,提高考试通过率。
二、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红谷滩区民政局将继续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要求,加强党建引领,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全力推进我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扎牢托底民生“保障网”。一是深入推进社会救助提质增效,通过入户走访、数据比对等方式,采集全区受灾、失业、失独、困难职工、住房保障等低收入人口相关数据信息并及时上报市民政局,加强数据共享,做到定期更新、动态调整;二是深入流湖镇、厚田乡逐村入户摸排困难群众,发挥“大数据+铁脚板”作用,深入农村地区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并入户调查未纳入救助范围的困难家庭,协助申请社会救助。三是做好审计整改的后半篇文章,督促各乡镇(街道)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落实整改任务,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督导,确保各乡镇(街道)严格执行救助政策,对象认定精准,业务经办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一是推广实践,进一步扩大老年助餐服务范围。将普贤社区等幸福食堂“1+N”(1个中央厨房+周边社区配餐点)的成功助餐模式,逐步推广到全区其他的社区幸福食堂、老年助餐点。进一步扩大老年助餐服务的覆盖面,让辖区内老人都能享受到安心、暖心的热乎饭。二是科学规划,做好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按照省市民政部门任务要求,统筹推进如“一老一小”幸福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积极申报福彩金项目,做好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同时,在确定建设内容后,倒排工期,强化沟通,定期调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难点、堵点,确保各项建设任务保质保量的在时间节点内完成。三是提前部署,做好综合康养中心筹备工作。在上级部门指导、相关部门协助下,完成综合康养中心失能、失智照护单元,医务室、护理站建设;推动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将区综合康养中心打造为“服务专业、老人舒心、群众满意”的普惠性养老机构。
(三)进一步优化社会事务服务能力。一是持续开展精康融合项目。在全区80%以上的乡镇、街道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争取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45%以上。二是推进婚丧领域移风易俗。完善相关制度措施,逐项推动落实,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固化经验做法,全面实现“三年巩固提升”总体目标,针对殡葬行业相关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及重点节假日文明祭祀做好保障。三是持续深化殡葬管理工作。针对殡葬行业相关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及重点节假日文明祭祀做好保障。
(四)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一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减负措施。我局2024年拟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社会组织法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抽查检查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我局承担,该项工作经费已列入2024年区财政预算。二是着力推进志愿服务事业,立足民政本职工作,以“一老一小”、关爱儿童工作为切入点。努力打造一个有影响力有特色的民政领域志愿服务品牌。三是持续推进“乡村著名”行动。更新补充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提升乡村地名在百度、高德等地图上的感知度和活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