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南昌市红谷滩区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谷办发【2020】26号),南昌市红谷滩区商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和服务贸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内、外贸工作的重大决策;研究、拟定全区内、外贸易的规划及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年度内、外贸运行调控目标和指导性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和发布重要商务信息,参与协调商务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务、统计等领域的政策问题。
(三)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流通企业改革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四)配合协调整顿和规范我区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参与打击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食品卫生、服务质量、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促进城乡市场发展,负责拟订、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指导商业体系建设、社区商业工作;按规定权限对兴办商品市场、设立拍卖行、加油站进行资格初审,并依法监督;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管理区级市场物业;负责指导、协调各镇(街、处)商贸业的经济发展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区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全区物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对物流业重大项目进行跟踪。
(七)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商品、特种物资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酒类专卖进行监督管理。
(八)负责对外贸易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负责实施服务贸易、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量计划工作;承担组织协调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
(九)牵头拟订全区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开展相关工作;负责研究拟订药品、酒类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我区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十)负责拟定招商引资、实际利用内外资、区域协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投资促进政策;负责建立全区投资促进工作机制及评价体系,对利用国内外资金和经济技术合作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
(十一)负责促进资金、技术、人才、项目引进和产业对接,争取招商引资相关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
(十二)负责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谋划、包装、推介;负责国(境)内外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筛选工作,负责投资促进平台和信息网络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国(境)内外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的谋划、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牵头组织专业性、行业性投资促进活动;指导、协调区属单位开展招商活动。
(十四)负责与国(境)内外大集团、大企业合作及重大项目的洽谈、签约、选址、流转的统筹和协调,规范招商引资布局和秩序,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十五)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组织拟订促进境外投资政策;组织申报和指导扶持区内企业开展海外兼并、在境外投资新设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按规定做好相关管理服务及统计工作;负责有关国际组织与我区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事务。
(十六)为来区投资者及在区投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协调服务工作;协调配合做好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服务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区商务局下设一个副科级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材料起草和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纪检、信访、综治、预决算、财务分析审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与市、区相关单位的联系协调;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工资及机构编制管理事项。
(二)商贸发展股。负责对全区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指导协调,承担批发、零售、住宿等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牵头负责商务系统创建工作,具体负责大型商场(超市)的创建工作;规范服务贸易经营秩序,指导服务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负责全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对外贸易工作,协调、指导加工贸易工作;负责推进全区电商交易的发展,加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三)市场秩序股。负责拟定规范市场秩序相关规定,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围内外贸易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工作,负责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负责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管及创建工作;负责特色街及夜市的建设与提升工作;负责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四)招商服务股。负责拟定招商引资、实际利用内外资、区域协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投资促进政策;负责建立全区投资促进工作机制及评价体系,对利用国内外资金和经济技术合作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组织拟订促进境外投资政策;组织申报和指导扶持区内企业开展海外兼并、在境外投资新设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指导和推进对外工程承包、外派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等;负责有关国际组织与我区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事务;为来区投资者及在区投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协调服务工作;协调做好投资促进、项目落地服务工作。负责促进资金、技术、人才、项目引进和产业对接,争取招商引资相关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负责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谋划、包装、推介;负责国(境)内外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筛选工作,负责投资促进平台和信息网络相关工作;负责国(境)内外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的谋划、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牵头组织专业性、行业性投资促进活动;指导、协调区属单位开展招商活动;负责与国(境)内外大集团、大企业合作及重大项目的洽谈、签约、选址、流转的统筹和协调,规范招商引资布局和秩序,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基本信息:
负责人 : 洪姗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北大道1516号方大中心A座20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2:00 13:30-17:00
联系电话:0791-83839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