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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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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洪办字 〔2019〕49 号)精神,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红谷滩分局是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派出机构,系驻区政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 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

(二)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

(三)  负责自然资源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相关工作。

(四) 落实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落实节约集约利用制度。

(五)配合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组织划定全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城乡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有关城乡规划领域违法建设处置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事项报批组卷工作。负责土地征收管理。

(六) 配合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组织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等工作。落实有关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并监督实施。

(七) 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八)组织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配合做好地质灾害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九)配合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配合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十) 负责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制定各类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条件。负责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建筑工程类规划条件核实。

(十一) 配合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城市规划展示工作。

(十二) 完成区委、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分局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分局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印章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分局档案管理、后勤保障、平安建设(综治)等工作。负责门户网站管理、政务信息、新闻宣传、舆情应对工作。负责分局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工资、社保、公积金、分局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分局财务和资产账务管理,负责拟订分局财务管理制度、部门预决算、国库集中支付、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党建、纪检、文明单位创建和工、青、妇工作等。承担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股

主要职责:统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领导批示、批办事项等工作落实进展。承担督查督办、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承担综合性材料、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重大课题调研工作。负责省、市、区综合考核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业务成果数据汇交工作。负责法治工作。承担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协调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自然资源领域信访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12345、问政江西、民生通道等平台答复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配合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采矿权、探矿权审批的审查工作,配合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协助做好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审批窗口和进驻区政数局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工作。负责对接不动产确权登记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农房一体化调查登记工作。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耕地保护股(简称:耕保股)

主要职责:负责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土地、水、森林、草地、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调查数据库建设、更新、维护及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落实,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产遗迹保护等工作。负责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负责落实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措施。负责购买耕占指标工作。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相关工作。负责高标准基本农田上图以及农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初审等相关工作。负责指导监督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的整改落实,协调配合本行政区域违法案件查处。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简称:利用股)

主要职责:负责和实施土地年度利用计划。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负责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政策。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落实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负责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负责临时用地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简称:管制股)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落实区政府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区政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或初审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事项的初查、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征地补偿标准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政策。贯彻落实全市土地征收征用政策。承办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调处。拟订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的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国土空间规划股(简称:规划股)

主要职责:组织编制红谷滩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含乡、镇国空总规)并实施;负责对接测绘管理业务及“多测合一、多规合一”相关工作;负责对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城市轨道线网规划、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对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对接红谷滩区各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负责对接规划区内控规调整工作;负责办理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制定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等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街办编制村庄规划并组织评审;负责规划区内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的调整,非城市主干道临街建筑外立面的装修方案的审批及公共建筑加装电梯的审批;负责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查验、规划条件核实工作。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事务服务中心下设三个分中心,分别为:厚田分中心,主要职责:做好厚田乡宅基地审查、设施农用地审查,农房登记初核、执法巡查相关工作,配合分局各股室开展耕地保护、土地征收等工作;流湖分中心,主要职责:做好流湖镇宅基地审查、设施农用地审查,农房登记初核、执法巡查相关工作,配合分局各股室开展耕地保护、土地征收等工作;生米分中心,主要职责:做好除流湖镇、厚田乡以外的其他街道涉及的宅基地审查、设施农用地审查,农房登记初核、执法巡查相关工作,配合分局各股室开展耕地保护、土地征收等工作。

本单位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局长  罗俊

联系电话:0791-8383908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北大道1516号,方大中心A栋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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