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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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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红谷滩分局主要职责

(一) 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

(二)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

(三)  负责自然资源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相关工作。

(四) 落实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落实节约集约利用制度。

(五)配合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组织划定全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城乡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有关城乡规划领域违法建设处置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事项报批组卷工作。负责土地征收管理。

(六) 配合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组织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等工作。落实有关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并监督实施。

(七) 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八)组织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配合做好地质灾害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九)配合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配合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十) 负责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制定各类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条件。负责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建筑工程类规划条件核实。

(十一) 配合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城市规划展示工作。

(十二) 完成区委、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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