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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广新旅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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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督查、 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牵头组织议案、提案办理工作;牵头组织 各项年度目标考核、绩效考核和督查工作。统筹指导局系统信访、 安全、计划生育、综治、维稳、应急、创建工作。统筹指导局系 统党建(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劳动人事管理和人才工作。参 与开展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牵头局直属事业单位法人 登记、变更、年审等工作。统筹指导局系统工会、团委、妇联、 统战工作。负责机关预决算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日常财务工作。 负责监督实施局本级及直属单位会计、审计、资金管理、资产管 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协调文化和旅游项目资金申报和管理 工作,负责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含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负责 局机关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收入分配、 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人事争议调解等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全区 文化旅游整体形象的策划宣传、文化旅游产品在客源市场的推广 营销工作。配合做好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的宣传推广工 作。负责组织、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公共信息体系建设。负责新闻 宣传、政务公开、信息报送、网站(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工 作,协调推进智慧旅游工作。负责本系统政策法规的制订、指导、 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开 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对全区著作权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监督。监督管理全区软件正版化工作。承担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 游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文化和旅游政策调研。负 责行业从业人员(含局系统人员)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的评定及管理。牵头局业务主管社会组 织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改革等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对全区性 节庆活动进行审核和报批。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文化(旅游)管理股。拟订全区文化公共服务政策及 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 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文化公共服务的指导、协 调和推动工作。拟订全区文化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协调推 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组织推动文化惠 民工程,指导推进旅游惠民便民服务工作。指导开展旅游知识普 及推广和旅游公益教育。协调推进公益电影放映工作。指导公共 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旅游公共服 务设施等业务建设。指导全民阅读、农家书屋、文化志愿服务、 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推动文化艺术领域人才队伍建 设。指导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和群众业余文艺骨干培养工作。指导、 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化艺术和公共文化活动。 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人文化工作。 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范和扶持 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和群众文艺创作。 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 文艺作品和具有地方性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 术品种发展。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 施。组织开展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指导非物质 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申报、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 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依法对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 市场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市场经营场 所、设施、服务、产品实施监督;负责对全区新闻出版行业进行 管理;负责全区范围内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 作。指导、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牵头组织、监督实施文 化广播电视科技项目;承担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 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 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 管监测管网的监督管理和广播电视设施的保护工作;协调推进广 播电视“户户通”。负责全区电影放映机构和市直专业电影院的 综合管理;管理全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活动。承办局领导交办 的其他事项。

(三)产业发展股。拟订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产业政 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并组织实 施。拟订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 区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全区旅游公共服 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推动产业创新服务体系和投融资体系建设。 牵头负责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相关工作,促进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协调文化广电新闻出 版产业园区、基地和产业集群建设,参与重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旅游产业项目论证、指导和推进工作。牵头文化和旅游资源统计、 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承担红色旅游 相关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都市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 旅游发展。指导、协调文化公园建设。协调推进旅游厕所革命。 指导、推进区域性重大旅游项目的规划和实施。指导文化和旅游 产品创新和开发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和旅游商 品品牌提升工作。联系、指导文旅企业和行业协会工作。推动培 育文化和旅游骨干企业,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指导、促进文化 企业和旅游企业品牌建设发展。承担全区旅行社、星级宾馆、民 宿质量等级评定及管理工作;监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旅游市场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办、协调、指导产业 重点展会、论坛等活动。牵头组织区域旅游合作工作。承担全区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产业发展考核和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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