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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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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一)贷款对象

个人创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指上述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扶持对象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

(二)扶持额度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人才创业最高额度30万元。

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可根据符合条件的合伙人数执行最高200万元贷款额度。   

(三)扶持期限

一般最高不超过3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但累计不得超过3轮。

(四)反担保措施

1.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允许有稳定工作和收入的人群提供信用担保。

2.房产抵押

(五)贷款贴息

一年期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一)贷款对象

1.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执行。

2.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的小微企业。

(二)贷款额度

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三)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但累计不得超过3轮。

(四)贷款贴息

新签订借款合同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300万元以内的贴息利率上限按一年期LPR+150BP执行,一年期LPR-150BP至贴息利率上限范围内由财政给予贴息,剩余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

(五)反担保措施

资产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企业房屋建筑、个人住宅等)

三、办理流程

申请办理-提交材料-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四、申请方式

线上:支付宝-赣服通-社保-人社专区-就业创业-就业创业服务;

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jxrsdt/index.html)

线下:红谷滩区九龙湖茶园街366号市民中心4楼

五、办理部门

红谷滩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六、咨询电话

创业股0791-83830802  

、政策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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