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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区失业保险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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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对象:

失业人员(个人)

二、办理依据

《江西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94号)文件15条至20条相关规定。

三、办理条件

1.依法缴纳失业保险且失业保险缴满一年以上(含一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有求职意见的失业人员。

四、申请材料

1.支持线上办理,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可在赣服通人社专区小程序,江西人社APP或电子社保卡进行办理);

2支持线下办理,携带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进行现场办理。

五、补贴标准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依据失业职工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计算,最短为3个月,最长为24个月。

缴费满1年不满2年:3个月

缴费满2年不满3年:6个月

缴费满3年不满4年:9个月

缴费满4年不满5年:12个月

缴费满5年不满6年:14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6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可以在14个月的基础上增加1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的最新发放标准为每月1665元,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保费用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代缴职工医保费。

六、办理流程

申请办理-提交材料-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七、申请方式

线上:支付宝-赣服通-社保-人社专区-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电子社保卡--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线下:红谷滩区赣江北大道1516号方大中心A座1楼

八、办理部门

红谷滩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九、咨询电话

失业保险股0791-83830804

十、政策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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