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了培训)。
二、办理依据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 关于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
三、办理条件
1.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了培训;
2.属于5类人员(城乡贫困劳动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四、申请材料
1.《培训开班申请表》;
2.《培训课程安排表》,包括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知识、消防知识、消防基本技能、艾滋病防治宣传等;
3.《培训学员花名册》;
4.授课老师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5.参培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身份证明复印件;
6.五类人员属于哪类证明及相关材料:
(1)城乡贫困劳动力是指农村特困家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城镇特困家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镇支出型贫困家庭;
(2)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要是当年取得统招毕业证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或技师工班;
(3)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只要身份证地址是什么村,若是身份证不能证明户口本能证明,若是身份证就一并提供户口本圆章那页和本人那页复印件;
7.《培训考勤记录》;
8.不少于50%的集中理论授课全程全景视频资料(培训总时长不低于8个标准学时,一个课时不少于45分钟);
9.企业营业执照图片。不能超过10MB须是jpg、jpeg、png文件格式。
五、其他事项
所有申请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申请材料1-5请于开班前10个工作日提交。
六、补贴标准
培训合格的,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岗前培训补贴。
七、办理流程
1.开班申请:提前10个工作日向就业部门提交《培训开班(变更)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班;
2.过程巡查:就业部门组织人员对培训班进行不定期抽查;
3.系统录入:培训结束后,企业及时将导入模板发送至就业部门,由就业部门录入全省信息系统后通知企业打印《培训合格证书》;
4.补贴申请:企业提交资金申请拨付表;
5.资金拨付:审核通过后,在官网进行七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企业向就业部门提交收费票据,申请培训补贴。
八、申请方式
线上: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jxrsdt/index.html)
线下:红谷滩区九龙湖茶园街366号市民中心4楼
九、办理部门
红谷滩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十、咨询电话
就业股0791-83830803
十一、政策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