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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区失业保险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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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对象

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失业保险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二、办理依据

《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通知》(赣人社字〔2017〕399号)

《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18号)

《关于做好失业保险金稳岗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14号)

三、办理条件

依法足额缴纳12个月以上失业保险的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调查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四、申领方式

方式一:免申即享(通过系统自动比对方式筛选出符合企业名单,无需申请)

方式二:对系统比对有疑问的企业,可线下申请。(申请材料为《企业享受稳岗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五、补贴标准

2021年城镇调查失业率不超过5.5%(30人以上的企业不高于5.5%),对于30人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得高于20%;返还比例: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型企业按照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

六、办理流程

申请办理-提交材料-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七、申请方式

线下:红谷滩区九龙湖茶园街366号市民中心4楼

八、办理部门

红谷滩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九、咨询电话

失业保险股0791-83830804

十、政策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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