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导则(2024年修订版)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认真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 要求,形成“市级统筹、县区主体、乡镇实施”工作格局,县、 乡两级要把农村“厕所革命”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必建内容,
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经常过问。
二、 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将农村“厕所革命”与新农房建 设、乡村建设、 “两整治一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两类村” 建设、重点帮扶村建设及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统筹谋划实施,系统
推进农村厕所粪污全过程治理。
三 、坚持标准、严把质量。新改建农村三格式化粪池必须按 照国标GB/T 38836-2020标准实施,要严把产品质量关、施工质 量关、竣工验收关、群众满意关。享受中央、省市政府财政补贴 的改厕项目要实行“四个统一”,即县、乡镇(或村)统一公示、统一采购、统一施工、统一验收。
四、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改厕技术模式要根据村庄类型、规模、常住人口数量等情况,科学选择、分类确定规模较小的村庄(常住人口小于35户)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到 位即可,即采取“三格式”、 “三格式”+人工湿地+定期清掏模
式建设,可不建设污水管网和处理终端。
规模较大的村庄(常住人口大于35户),没有条件接入污水 管网的,严格按照国家《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 (GB/T 38836-2020)改厕。对不同条件的农户要因户施策,有足够建设 空间的,可以推广“三格式+小型人工湿地”等模式;有菜园果园 的,可以推广“三格式+土地渗滤系统(生态庭院)”等模式;对缺少建设空间的,可以采取多户联建“大三格式”等方式改厕。
能接入污水管网处理的,若污水处理终端为动力设备且常态 运行、原化粪池达到“四不”(粪污不外露、粪液不渗漏、雨水 不进入、池体不变形)标准,则按照集中下水道式户厕标准(GB/T 38838-2020),将户厕粪污接入污水管网处理,可不再建设三格 式化粪池;若污水处理终端为无动力设备或化粪池未达到“四不”标准,须按照国标要求建设三格式化粪池。
五、首厕过关、示范带动。在实施户厕新改建过程中,要严 格执行“首厕过关制”,即村庄内第一个户厕化粪池建设竣工后, 需经改厕技术明白人验收确认合格,其他户厕改造方可全面铺开
施工,确保改一户、成一户,以“首厕过关”带动“每厕过关”。
五、首厕过关、示范带动。在实施户厕新改建过程中,要严 格执行“首厕过关制”,即村庄内第一个户厕化粪池建设竣工后, 需经改厕技术明白人验收确认合格,其他户厕改造方可全面铺开
施工,确保改一户、成一户,以“首厕过关”带动“每厕过关”。
六、注重绩效、规范使用。要加强各级财政支持农村改厕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市以上改厕项目资金原则上只用于农户室外化粪池建设以及粪污收集、运输、处理等设 施设备建设和管护能力提升等补助,不能用于厕屋、卫生洁具等
室内部分补助和管护人员工资发放。
七、健全机制、加强管护。各县区要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农村 户厕运维管护机制。形成“农户主体、定期清运、维修服务、巡 查检查、粪污利用”等管护体系,确保属地范围内农村厕所“粪 污满了有人抽、厕具坏了有人修、尾水处理有去处、粪污利用有
手段”。
八、强化督导、形成效果。将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纳入乡村振 兴考核指标体系和“两整治一提升”督导考核必查内容,扎扎实实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