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红谷滩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红谷滩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红谷滩区民政局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红谷滩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南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红谷滩区 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洪编发〔 2020〕53号)精神,制定 本规定。 南昌市红谷滩区民政局(以下简称区民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区民政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红谷滩区民政局是主管社会行政事务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依法对区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3.负责全区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负责市民政局委托管理的全市性社团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4.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监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管理使用。
5.负责全区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管理工作,受政府相关部门委托,对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保障等项目的申请家庭或个人的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
6.拟订全区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规划,指导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监督社区建设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干部的培训及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工作。承担区城乡社区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拟订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办法,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查和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承担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区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收集整理和建立地名档案。
8.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指导全区养老福利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依法指导和监督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承担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的福利工作,落实和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负责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9.拟定全区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监督慈善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承担红谷滩区慈善会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区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指导镇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11.负责推行殡葬综合改革,倡导文明丧葬习俗。
12.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3.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培养和发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组织社会工作人才为社会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14.按职责负责民政系统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养老服务、特困供养、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殡葬服务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1年南昌市红谷滩区民政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小计1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9人(公务员8人,机关工勤1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5人,实有人数小计20人,其中:在编在岗人数14人,包括行政人员9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5人;区聘人员5人;劳务派遣人员1人,退休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红谷滩区民政局
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红谷滩区民政局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1)2021年南昌市红谷滩区民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779.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779.09万元。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市红谷滩区民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779.09万元。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31.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3.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39万元,资本性支出2.92万元。项目支出1548.0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16.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0.39万元,资本性支出619.63万元,对企业补助支出541.5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7.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35万元,其他支出5.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73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3.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7.78万元;资本性支出622.55万元,对企业补助支出541.57万元。
本局为2021年度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度可对比数据。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南昌市红谷滩区民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779.09万元。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31.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3.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39万元,资本性支出2.92万元。项目支出1548.0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16.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0.39万元,资本性支出619.63万元,对企业补助支出541.5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7.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35万元,其他支出5.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73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3.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7.78万元;资本性支出622.55万元,对企业补助支出541.57万元。
本局为2021年度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度可对比数据。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39.93万元。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8.28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28万元,邻里中心设备采购预算0万,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0。
(九)南昌市红谷滩区民政局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宣传项目
1)项目概述:1.对近年来的相关的政策特别是养老服务、惠民惠企政策等进行全面宣传,扩大知晓面。更直观的将政策落实的成效展现出来。以组稿的形式深入解读,从政策解读到政策落实,有点有面。2.对今年开展的为民办实事方面的举措和亮点进行全面宣传。如:“1+5+X”社区邻里中心建设、嵌入式养老院建设、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呈现形式以案例说事实,每项民生实事以小见大,将举措成效和亮点内容展现出来。
2)立项依据:南昌广播电视台与区民政局的合作策划方案以及制作养老服务宣传用品
3)实施主体:围绕红谷滩区民政局全局工作以及养老服务工作重点选取相关角度进行宣传策划、拍摄制作短片、专栏播出,以全面宣传民政及养老服务政策,全面宣传好为民办实事养老举措,打造一批叫得响、过得硬、有影响力的品牌养老机构,让老年人切身感受到为老政策的民生温度。
4)实施方案:围绕红谷滩区民政局全局工作以及养老服务工作重点选取相关角度进行宣传策划、拍摄制作短片、专栏播出,以全面宣传民政及养老服务政策,全面宣传好为民办实事养老举措,打造一批叫得响、过得硬、有影响力的品牌养老机构,让老年人切身感受到为老政策的民生温度。
5)实施周期: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3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围绕红谷滩区民政局全局工作以及养老服务工作重点选取相关角度进行宣传策划、拍摄制作短片、专栏播出,以全面宣传民政及养老服务政策,全面宣传好为民办实事养老举措,打造一批叫得响、过得硬、有影响力的品牌养老机构,让老年人切身感受到为老政策的民生温度。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公务接待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本局为2021年度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度可对比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