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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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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红谷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红谷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南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红谷滩区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洪编发〔 202053)精神,南昌市红谷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以下简称区文广新旅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区文广新旅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 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 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全区文化、 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旅游事业和产业发展,拟定发展 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全 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旅游领域的体制机制改 革。

() 管理全区重大文化活动和旅游活动,指导区重点文化 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 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 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 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组织和指导艺术创作与生 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 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 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规划、指导图 书馆、文化馆(站室)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 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 指导、推进全区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建 立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旅游公共服务功能。建设旅游项 目库,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 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 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 指导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市场发展,对 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 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市场。

() 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和对从事出版活动民 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指导、管理全区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 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 的监督工作。

() 管理全区电影放映市场,负责研究拟订电影放映市场 管理规章、办法并监管实施。

()负责辖区内“扫黄打非”工作,制定“扫黄打非” 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以 及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 经营活动和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 办机构和对从事出版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二)负责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文 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系统人才引育工作。

(十三)负责本辖区范围内著作权管理工作。提供著作权法律咨询服务,调解著作权纠纷,依法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

(十四)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其它有关规定,负责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的审批管理;负责城乡广播电视网络发展 规划;负责广播电视网络维护和多功能开发应用,负责广播电视 节目及广播电视工程及设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对广播电视的稽 查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和相关保护工作, 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环境改善等方面的 规划立项和报批工作:指导全区旅游景区景点、旅游目的地和旅 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建设;指导监督旅游业统计工作。

(十六)制定并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人才培训规划,抓好文 化、旅游人才引进和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从业人 员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评定制度。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中医药文化传承、健康旅游等方面 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和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示范基地、示范项目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包括:南昌市红谷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 17人,其中在职人员16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 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12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5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3001.19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 万元,较2021年减少910.18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支平衡,无结余;本年收入合计3001.19万元,较2021年增加1199.44万元,增长66.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收入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001.19万元,占100 %;事业收入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0 万元,占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3001.1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3001.19万元,较2021年增加289.25万元,增长10.67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支平衡,无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79.12万元,占9.3%;项目支出2722.08万元,占90.7%;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71.54万元,调整后的预算数为3001.19万元,决算数为300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调整后的预算数为1.21万元,决算数为1.21万元,完成预算数为100%。

(二)文化和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91.94万元,调整后的预算数为1625.23万元,决算数为162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29万元,决算数为1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35万元,调整后的预算数为41.62万元,决算数为41.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44万元,决算数为1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商业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96.4万元,决算数为12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79.1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09.97万元,较2021年减少80.78万元,下降27.78%,主要原因是:2021年决算数据包括原红谷滩区大部制人员经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8.94万元,较2021年减少35.62万元,下降47.77%,主要原因是:2021年决算数据包括原红谷滩区大部制人员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82万元,较2021年增加16.05万元,增长206.56%,主要原因是:当年有一位离休老干部去世,丧葬费抚恤金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6.39万元,较2021年减少20.91万元,下降76.59 %,主要原因是:当年设备购置费用减少。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   0万元,调整后的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48万元,下降10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 0万元,调整后的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 100%,决算数较2021年持平。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 0万元,调整后的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4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无公务接待费用。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无公务接待费用。全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本单位厉行节约,无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00%,决算数较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53万元,降低55.5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20.91万元,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支出35.62万元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83.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9.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4.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3.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3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0辆。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26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722.0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会展业加快发展专项资金”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96.29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 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资金584万元,调整后的预算数为519.8991万元,实际支出519.899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促进会展业加快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资金1276.4万元,实际支出1276.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我单位所有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合理、明确,较好地完成了预期目标。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001.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良好,较好的完成了年初预算计划的各项工作,履行了部门各项职责,达到了预算所设立的主要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我局26个评价项的全面绩效监测。通过实施开展活动,提升红谷滩区整体文化水平及文化素养,提升居民幸福感。

2、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数据采集分析,实地核查、深度访谈及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该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公正、合理、有效的评价。

3、综合评价结论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03.3万元,调整后的预算数为2722.08万元,决算数为2722.0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22.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良好,较好的完成了年初预算计划的各项工作,履行了部门各项职责,达到了预算所设立的主要目标。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我单位2022年26个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整体完成情况良好,其中相关项目支出进度进度缓慢原因具体如下:

(一)不可抗因素。2022年南昌疫情形势严峻,文化旅游项目均属于集聚性项目,大部分项目开展受限,无法全额支出,导致部分项目绩效成本指标未能按要求完成;

(二)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未考虑服务清算进度、结算审核期限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导致预算金额设定有出入,按实际均无法全额完成。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绩效定量指标不明确,未进行阶段分解。2022年度预算项目均已设定预算绩效目标,但绩效目标较为笼统,预期产出在定量分析上不够明确,未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各阶段具体的绩效指标,不利于指导项目工作开展。今后我局将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监督,细化绩效指标,提高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为切实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整理分析,评价结果将作为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及科室、个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在自评工作中,根据此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对相应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公开“2022年南昌市红谷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促进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部门评价报告”、“2022年南昌市红谷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促进会展加快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部门评价报告”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图书馆: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四)艺术表演场所: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场(院)的支出;

(五)艺术表演团体: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院(团)等艺术表演团的支出;

(六)群众文化: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七)文化创作与保护: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八)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九)文物保护: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十)博物馆: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十一)其他新闻出版电影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新闻出版电影方面的支出;

(十二)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反映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宣传文化单位发展的专项支出;

(十三)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十四)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六)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七)“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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