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九龙湖管理处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六、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管理处党建党务、组织宣传、劳动人事、机关事务、办文办会、公文起草、文件传阅;物资采购、后勤保障等工作。
2、负责处辖区内的各计划编制、产业发展、农林牧、物业管理、在地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居民医保社保、集贸市场管理及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管理处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3、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协助消防排查、铁路维护、宗教、统战、群众来信来访、法律法规宣传、人民调解纠纷、社区矫正、案件移交等等工作。
4、负责辖区内民兵组织、民兵训练、兵役登记、兵役征集、国防教育、退伍安置、拥军优属、应急任务等工作。
5、负责辖区内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社区生活设施配套、社区管理、低保管理、扶贫帮困、残协、残疾及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工作。
6、负责全处计划生育、计生协会、计生服务、计生扶贫、计生政策法规宣传、居民公共卫生、流动人口公共卫生等工作。
7、负责辖区内店招、环保审批;市容保洁、市政绿化、市政清掏、“三合一”养护;店面“门前三包”;垃圾广告整治;城市管理、制止违章搭建及水利防汛等工作。
8、负责全处拆迁政策、法规宣传、房屋调查摸底、搬家动迁、房屋拆除、拆除安全、还建房安置、拆迁信访等工作。
9、负责全处财务记帐、财务管理、财务审计、财务公开、经费追缴下拨、财政预决算编制、协税、护税等工作。
10、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行政效能建设、纠风工作等工作计划;负责全处纪检、监察工作各类文字材料的起草、资料收集整理和信息上报;受理机关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负责管理处纪检、监察有关报表的登记、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11、承办红谷滩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
本部门2020年年末编制人数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其中正式在编在岗干部25人,退休1人。借聘用人员59人,管理处12个社区113人,城管协管员55人,年末合计实有人数253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 13947.2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939.32万元,较2019年增加4777.91万元,增长34 %;本年收入合计10007.89万元,较2019年增加2337.15万元,增长23 %,主要原因是:2020年市容资金大量投入,九龙湖新城整体拆迁及九龙湖路网大量投入使用财政增加投入。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0007.89万元,占 10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8856.2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8856.28万元,较2019年减少313.02万元,下降3 %,主要原因是:有部分款项在2020年度支付;年末结转和结余3939.32万元,较2019年增加2636.6万元,增加66 %,主要原因是:有部分款项年底到账还未来的急支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159.31万元,占 24.38%。项目支出6696.97万元,占75.6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8856.3 万元,决算数为 88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678.8万元,决算数为267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二)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为2万元,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862万元,决算数为 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5.75万元,决算数为 27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五)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93元,决算数为1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六)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95.7万元,决算数为439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七)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7万元,决算数为 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八)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8万元,决算数为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九)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万元,决算数为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十)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5.4万元,决算数为 1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159.3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1026.221708.95万元,较2019年减少682.73万元,下降39.9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临时工人员开支和疫情原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37.04万元,较2019年减少452.83万元,下降30.39%,主要原因是:支出性质发生改变。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21万元,较2019年减少62.44万元,下降68.88%,主要原因是:生活补贴、救济费较上年大幅减少。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67.83万元,较2018年减少257.96万元,下降79.17%,主要原因是:购买市容专用车辆较2019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万元,决算数为2.92万元,完成预算的52.14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24万元,下降2.9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管理处当年没有发生招待业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预决算均与去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万元,决算数为2.92万元,完成预算的52.14%,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24万元,下降4.2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之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取得良好成果。
六、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较2019年减少1815.6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七、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1.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1.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为6696.97万元,但没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项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1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8.政府采购 :是指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