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 (2024) 40号)文件规定,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继续推进“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持续优化业务经办流程,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根据省人社厅、省市就创中心的统一部署,我中心按职责要求,从江西省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系统导出“中交建筑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等993家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经初步审核,拟同意给予发放稳岗返还。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及返还金额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红谷滩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反映电话:0791-83833970
附件:2024年红谷滩区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一般企业稳岗返还第三批993家企业公示名单
红谷滩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