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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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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区政府《南昌市红谷滩区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谷办发﹝2020﹞32号),南昌市红谷滩区司法局(以下简称区司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负责全面依法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拟定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法治督察工作。

(二)起草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审查修改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报送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承办各部门、各单位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报市政府备案工作;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撰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督查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管理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

(七)负责本系统的服装和公务执法车辆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承担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十)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置股室5个:办公室、依法行政股、社区矫正股、普法法治股、法律服务股。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内外联系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研究拟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信息、调研、文秘、信访、新闻发布、统计、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和行政事务工作。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物资装备和国有资产,监督业务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和编制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拟定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规划并实施。

2、依法行政股:承办区政府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有关决策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与区政府名义签订的协议、合同等的法律审核;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事务工作;承担区政府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的草拟工作。

负责行政复议事项的咨询和受理工作;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行政赔偿有关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区政府及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

3、普法法治股:负责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各地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区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区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法律服务股:负责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负责管理、指导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工作;负责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设定的审查、申报和年检工作;管理、指导全区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服务工作。制定全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区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基层司法所工作。

5、社区矫正股: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组织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督促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帮教安置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调查研究工作。

(二)下设司法所9个:流湖司法所、厚田司法所、生米司法所、卫东司法所、沙井司法所、红角洲司法所、九龙湖司法所、凤凰洲司法所、龙兴司法所。


负责人: 周东亮

电话:0791-8383059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2:00  13.:30-17:00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北大道1516号方大中心A座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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