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区域金融中心核心承载区
日前,红谷滩区出台《红谷滩区关于加快推进区域金融中心核心承载区建设的若干政策(修订版)》(以下简称《政策》),全力打造区域金融中心核心承载区,加快建设全省金融商务区2.0升级版,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红谷滩金融商务区经过近十年的稳健发展,已成为江西金融业发展的主阵地。《政策》指出,将从吸引金融机构总部、金融分支机构、各类投资基金、地方金融企业、金融中介机构、金融高端人才落户以及金融创新发展等七个方面给予金融企业(机构)和金融人才相应奖励支持。 《政策》显示,红谷滩区将大力实施“金融赣军”跨越工程,引进、培育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地方金融组织,并推动其做大做强。针对红谷滩区国际国内高端金融中介招引力度不够的问题,《政策》支持引进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国际高端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省级或区域分支机构。 《政策》提到,对新设立或从区外新引进的经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法人金融机构,包括境内外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以及控股1家以上法人金融机构的法人金融控股(或集团)公司,按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对新设立或从区外新引进的金融机构(除银行、保险公司外)一级分支机构,自依法设立后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起3年内,年度净利润首次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按其当年净利润的2%予以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