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红谷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报来《关于恳请对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北大道黄河路至庐山南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招标事项核准)进行审查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出行条件,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依据《关于印发<红谷滩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谷府规[2021]2号)及北京圣华安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出具的《评审报告》,同意建设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北大道黄河路至庐山南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404-360113-04-01-243214)。
项目单位为南昌市红谷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北大道。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项目主要针对丰和北大道黄河路至庐山南大道进行提升改造,全长约2.9公里,包括挖除并新建现状车行道、渠化拓宽部分交叉口、更新人行道面层、修整树池及路缘石、更新路灯电缆、提升黄河路至丰和北立交中央绿化带景观效果等。
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水、智能交通、照明、绿化工程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约为6294.90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局统筹安排。
六、招标内容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七、请南昌市红谷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照《关于印发<红谷滩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谷府规[2021]2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国家、省、市规定不需批复初步设计的项目除外)。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关于印发<红谷滩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谷府规[2021]2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南昌市红谷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南昌市红谷滩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
南昌市红谷滩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印发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北大道黄河路至庐山南大道提升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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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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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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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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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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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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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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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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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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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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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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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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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以及业主提交《招标基本情况表》,本核准表中核准项目需公开委托招标。 2、请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公平竞争有关工作的通知》(洪竞审办联发[2023]1号)规定要求,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3、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10号令)规定,项目单位必须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