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理单位:南昌市名门甲宴餐饮有限公司
地 址(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怡园路899号名门世家16栋106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5MABX9NWJ8X。
法定代表人:熊斌
(案由)蒙林生等30名员工反映被拖欠工资共计人民币392004.9元。
(认定的事实) 存在拖欠蒙林生等30名员工的工资共计人民币392004.9元(大写:叁拾玖万贰仟零肆点玖圆整)。
上述事实有投诉材料、企业确认盖章的员工工资明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红谷人社监令字〔2024〕47号)等证据证明。经依法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红谷人社监理告字〔2024〕11号),你单位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未履行义务,拒不改正。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我局给予下列行政处理:
责令支付蒙林生等30人(见附件)工资共计人民币392004.9元(大写:叁拾玖万贰仟零肆点玖圆整)。
你单位应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完毕。
你(单位)如对本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昌市政务要闻官网下载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理决定的,本行政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联系人:监察员 陈造(执法证号:赣14010913002)
邹琛(执法证号:赣14010913007)
电话:0791-83830691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