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单位:红谷滩新区上座梵顿餐饮店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新里梵顿公馆商业区3#商业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60125MA3936P29R
经营者:鄢忠锦
案由:违法使用童工。
认定的事实:违法招用童工夏某某从事餐饮工作的行为。
我局于2024年1月29日对你店店长程清清做调查询问笔录,承认夏某某2022年7月份开始到你店做暑期兼职,入职时未满十六周岁,你单位已于2022年8月16日将其劝退,按规定进行整改并对违法使用童工进行陈述。
上述事实有2023年10月22日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刑事侦查大队询问笔录、2024年1月29日店长程清清调查询问笔录、夏某某父亲招商银行卡工资流水等证据证明。
你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第八条第六款。
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赣人社规〔2023〕3号第37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我局给予下列行政处罚:
1、予以警告;
2、处以罚款¥5000元(大写:伍仟圆整)。
限你单位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交到财政罚没账户(到南昌市红谷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江北大道1516号方大中心15楼1519室,办理手续),逾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收处罚款。
你单位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昌市政务要闻官网下载或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