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区政府委托,10月28日,区审计局局长李媛在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作了《政务要闻官网下载关于2021年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2021年,红谷滩区审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指示要求,认真贯彻“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在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规范权力运行、推动重大政策落实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021年以来,区审计局依法开展了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重点民生专项资金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村级财务收支审计等工作。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提升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整体比较规范,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要求。
一、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按照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复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区审计局对4个部门的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8个下属预算单位。审计结果表明,这些部门和单位基本能遵守财经法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算编制方面。一是预算编列不精确,执行率偏低。二是常年性预算项目执行率不高且有较大的资金结余情况。
(二)绩效评价方面。部分单位未建立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影响单位在一定期间内对财政资金的投入、产出和效果把控不准,导致在实际预算执行过程中偏离预定目标。
(三)财政资金使用方面。部分单位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及标准,涉及金额228.43万元。
(四)重大政策、制度落实方面。一是部分单位政府采购程序不合规,存在部分工程项目先施工后招标的行为,以及部分服务采购存在自行改变招标方式和设置排他性条款等问题。二是项目管理粗放,部分单位维修工程及政府采购项目未按要求建立项目台账、部分项目资料没有归档整理,装订成册以及项目招投标资料留存不完整。三是财务管理不合规,部分单位未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票据入账行为,涉及资金10.31万元;部分单位费用报销凭证所附发票无销售方盖章以及违反“收支两条线”原则,在往来款中列支费用36.1万元等。
另外,部分单位还存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内控管理不严格等财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二、重点民生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结果表明,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民生重点领域保障有力,民生投入力度逐步加大,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进一步增强。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就业专项资金审计
1.就业资金长期滞留,未进行分配。上级就业专项资金长期滞留在部门专用存款账户,相关部门未按要求对专项资金进行分配、使用和纳入绩效管理,涉及资金35万元。
2.相关部门对创业孵化基地未履行年度考核职责。
3.相关部门未按规定履行招标采购程序,直接指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二)民政专项资金审计
1.申请资料审批不严。相关单位对部分社会救助对象未进行精准的资格审核认定,涉及金额13.9万元。
2.动态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相关单位对部分社会救助对象人员未及时进行动态管理,涉及金额14万元。
3.民主评议组织程序不规范。相关单位未严格按照相关规程开展民主评议,存在评议流于形式、走过场。
4.部分单位还存在无依据、超标准发放临时救助资金、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以及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不及时等问题。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1年区审计局完成了5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项目投资总额32,498.82万元。重点关注了政府投资项目的安全性和建设工程项目的合规合法性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项目设计及施工招标过程中,邀请法律限制准入的企业参与投标。二是部分项目存在中标单位违规计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参与投标报价的问题,涉及金额12.76万元。三是部分项目缺失招投标文件等资料。
(二)项目建设管理不合规。部分项目存在未批先建以及监理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三)项目概算控制不严。部分项目实际改造面积超概算比率10.83%且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部分项目子项超概算比率90.77%,涉及金额484.64万元。
(四)工程造价不实。部分项目存在多计工程价款问题,涉及总金额184.32万元。
(五)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已交付使用,但未按规定进行专项核算以及缴纳印花税,涉及总金额9.57万元。
四、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区属国有企业2021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开展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企业能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国企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进一步优化国资布局,完善内控机制,促进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未按审批流程调拨大额资金。
(二)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
(三)部分房产店面租赁存在转租行为。
(四)部分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
五、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受区委组织部委托,区审计局对2个单位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离任领导干部及相关单位均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较好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河(湖)长制部分工作落实不到位。
(二)林长制工作未按要求开展。
(三)水环境保护工作未落实到位。
(四)道路垃圾处置监管不到位。
(五)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
六、村级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3个行政村2020年至2021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村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规范,能够较好地保障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使用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分村级重大项目实施、大额集体资金使用、集体资产出租出借未经“四议两公开”程序。
(二)部分行政村违规使用白条报账,涉及金额35.72万元。
(三)部分行政村现金支出管理不规范。
(四)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村级固定资产未入账核算以及部分毁损、报废、拆除的固定资产未按要求进行下账处置。
七、审计建议
对审计报告反映的具体情况,区审计局已依照法律法规分别提出了处理意见,有的已经整改,有的正在整改落实当中。另根据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提升单位财政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预算约束,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促进全区各部门科学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同时加强绩效管理系统应用,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强化绩效目标、指标的考核管理和开展日常绩效监控,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效能。
(二)持续推动财经法规的执行和监管,不断完善单位内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对项目实施是否依法依规履行法定程序的监管力度,规范资金审批流程,筑牢财务监督之盾并强化责任追究。全区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职能,按照“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的原则,建立本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并细化责任分工,为实现本部门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资产的安全有效、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加强国企监督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持续深化国企改革,建立健全决策和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经营业务、投资项目、大额资金调拨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资金流失,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大。同时进一步强化产权意识,加强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被侵占。
(四)推进乡村振兴和规范村级财务的有效衔接,实现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村级经济活动,建立村级财务管理章程,完善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流程和财务收支处理流程,不断健全民主理财制度,推动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同时,调动广大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对农村集体资产的有效监督,认真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杜绝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制度不健全、核算不准确、过程不民主、公开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