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谷滩区市场局2020-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
查出问题的整改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7月8日至18日,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单位2020-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按照要求,现将我单位2020-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项目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我单位8个方面共计11项具体问题,截止报告日已经整改11项,整改率100%,共计追责问责2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3项。
二、整改具体情况
问题1:预算编制不科学,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
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编制的支出预算显示:项目支出-“食品安全监管预算”为 3,970,000元,当年实际支出1,309,120元,预算执行率仅为32.98%。
原因分析:上述资金未支付的主要原因,一是食品快检外包服务项目是2020年11月1日签订的,合同金额为190.52万元,当年只支付了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190520元(合同价款的10%),其余款项合同约定需经验收后按季度支付。二是采购快检室仪器设备93.71万元,因仪器设备采购合同在前,快检室基础装修施工滞后,导致设备无法按时进场交付,进而导致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设备款的支付。
整改措施:一是食品快检外包服务项目其余经费按进度已于2021年4月16日支付了285780元,2021年11月1日两笔共支付了952600元,2021年12月10日支付了476300元。二是采购快检室仪器设备93.71万元,已于2021年2月8日支付了890245元,2021年12月20日支付了46855元。上述款项已完成支付。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2:未建立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评价体系。
2020年-2021年,区市场局未按要求对本单位预算支出情况开展全面绩效评价,从而影响单位在一定期间内对财政资金的产出和效果把控不准,导致在实际预算执行过程中偏离预定目标。
原因分析:1.2020年-2021年我局财务管理属于由红谷滩管委会体制下向行政区过渡运行,当时财政部门未提出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全面绩效评价的要求。2.我局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由非专业会计兼任,对此业务不熟,造成相关工作也未开展。
整改措施:1.聘请了一名专业会计负责我局的财务事务。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及时编制年度绩效目标与绩效评价。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3: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审计发现,区市场局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超合同价支付所属九龙湖分局的房屋及车位租赁费计310,771.91元。
原因分析:1.所签合同未对开据发票的产生的税金进行约定;2.合同意识不强,“三重一大”会对合同未约定需支付的费用把关不严。3.审核不严,会计人员未严格审核合同内容,对支付相关资金没提出异议。
整改措施:1.积极协调追回了合同未约定且已支付的相关税费和价格过高的车位租赁费用310,771.91元;2.已聘请单位法律顾问,将由律师对合同的法律问题进行专业审核;3.加强财务人员专业水平及法律法规意识,将严格按照合同履行支付相关费用,做到财务审核不通过不支付。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4:部分项目实施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2021年,区市场局组织实施的全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与上海毓旺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仓储服务协议》、区市场局在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下,直接与宜春佰延医学检验有限公司签订(进口冷链集中监管核酸检测协议》、以及与南昌汇崎科贸有限公司签订《进口冷链集中监管消杀合同》合计669万元。
原因分析:根据南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0年12月2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南昌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洪新冠指办发〔2020〕40号)和南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12月4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南昌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2020年12月20日前,南昌市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分别设立1个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凡是进入南昌储存、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在储存、加工、销售前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消毒和核酸检测。
由于我区无现有冷链集中监管场地,又无其他合适建仓的场所,我局牵头与上海毓旺物流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确定选址在华南城乾龙物流园5号仓库(面积1700平米),建设了红谷滩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由于建仓时间仓促,且无法预测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运行费用,无法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招投标程序。监管仓内核酸检测及消毒工作暂时委托已与原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管理委员会有合作协议的宜春佰延医学检验有限公司和南昌汇崎科贸有限公司。
我局根据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仓前三个月运行产生的费用为参考,向区政府提交经费申请,经红谷滩区政府2021年第12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核拨区进口冷链集中监管仓2021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9日建设运营费669万元。
整改措施:鉴于自建、运营冷链仓费用较高,为降低进口冷链食品监管费用,2022年8月15日,经协商,我区进口冷链食品已委托给青云谱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仓管理。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5:部分采购项目设置排他性条件,作为加分或者评分依据。
审计抽查发现,区市场局2019年公开招标的“数字市场监管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编号 : JXYL2019-G1112)、委托代理:江西银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江西世恒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中标金额: 8,094,360元),其招标文件中设置排他性条款并以此作为加分或者评分依据,相关情况如下:审计小组摘录该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评分”条款,该项目技术评分所涉的“1.温湿度摄像机 3.磁盘整列4.可视化智能显示与管理软件5.坐席管理主机” 等内容,区市场局以及江西银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依据中均设置了“投标人须提供公安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依据 … ”以及“投标人须提供工信部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等排他性条款,影响了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原因分析:招标代理机构及单位经办人员对相关法规学习了解不透彻。
原因分析: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工作未严格落实。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作出情况说明并按审计建议移交财政局进行核实处理;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三是不再聘请江西银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6:部分项目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以及采购合同要求履行自身义务和责任。
2020年10月,区市场局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食品快速检测室服务”项目(预算金额:1,937,956元),中标供应商为南昌硕优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190.52万元,经调阅中标方“南昌硕优科技有限公司”的磋商响应文件,显示其具有食品检测类专业人员为15名(获评10分)、具有自主配备设备≧13套(获评8分),但南昌硕优科技有限公司仅有5名人员符合该项目磋商文件设置的食品检测专业要求,另该公司设备配置实际数量也与磋商响应不符。2021年9月,区市场局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新增食品快速检测室服务”项目(预算金额2,055,527.58元),中标供应商为南昌硕优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204.093万元,经调阅中标方“南昌硕优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响应文件,显示其具有食品安全、食品检测类专业人员为13名,但南昌硕优科技有限公司仅有2名人员符合该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食品安全、食品检测专业要求。另该公司应急保障检测设备配置实际数量也与投标响应不符,以上项目涉及金399万元。
原因分析:中标单位未遵守合同约定要求严格履行,我局工作人员对相关条款的执行情况把关不严。
整改措施:一是责令南昌硕优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配齐相关专业人员,人员资料交我局备案并进行不定期检查。二是南昌硕优科技有限公司承接的食品快速检测室服务项目按合同约定的处罚条款处以本项目合同总金额394.613万元1%的违约金,即39461.3元违约金上缴相关账户。三是加强我局对采购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签订合同约定对中标人进行履约管理和责任追究,举一反三,切实履行好政府采购主体责任。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7: 工程项目档案资料归档管理不完整。
审计发现,区市场局部分维修工程及政府采购项目末按要求建立项目台账、部分项目资料没有归档整理,装订成册;项目相关的招投标资料留存不完整,部分材料缺失。
原因分析:工作人员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导致部分工程项目的档案资料不完整、有缺失。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好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二是在下步工作中严格落实建立项目台账、项目资料归档整理,装订成册,专柜保管。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8:部分项目结算审核滞后,存在拖欠项目款项现象。
审计发现,根据区市场局提供的政府采购交易明细表(非协议按条目),2020-2021年度,区市场局组织实施的各项目累计合同(中标)金额为14,923,130元,项目结算金额为14,789,830元,累计支付金额为10,358,200元,截止2021年 12月31日,尚拖欠项目款4,431,630元。据核查,区市场局组织实施的各项目绝大部分已经完工且投入使用,所欠款项分别占合同(中标)价以及结算金额的30.59%和29.96%。
原因分析:审计报告称我局拖欠项目款4,431,630元,经核对,实际拖欠项目款金额应为3,697,230元(中农康正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服务项目,合同价81.6万元,统计表入账输入有误,输入8.16万元,少计73.44万元)。经查,未支付部分包括:一是江西医至初病理诊断管理有限公司的进口非冷链食品核酸检测费用,合同中标价为249.67万元,合同约定该项目至2022年底一次性结算。二是南昌硕优科技有限公司食品快速检测费按进度未付的2022年度第三、四季度的检测费共1,020,465元。三是已完工的4个项目的质保金共180,065元,其中包括江西茂林家具有限公司21995元,力诺力得生物技术(北京)有限公司65890元,江西瑞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0440元,江西斗量地理信息有限公司51740元。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我区进口非冷链食品核酸检测的工作安排,我局与江西医至初病理诊断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进口非冷链食品核酸检测业务于2022年10底中止并按上级出台的核酸检测调价标准进行结算,经双方验收确认,该项目最终需支付125.375万元,目前正办理支付手续。二是南昌硕优科技有限公司的检测费已按合同支付了2022年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检测费。三是各项目的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将按合同约定退回。实际需整改245.4281万元,已完成支付245.4281万元项目款。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9:财务监督不实,费用审核流于形式。
抽查发现,区市场局经费审核人员未认真查验费用报销凭据,监管职责缺失,如:2020年1月支付迎新春文艺汇演矿泉水费用0.129万元、2020年1月支付花卉租赁费 0.15万元、2021年11月支付沙井分局10月份购农副产品费0.8997万元,上述费用开具的发票均未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
原因分析:财务人员审核不严。
整改措施:1.今后将严把财务审核关;2.找出相关未盖章发票,责令经办人对未盖章发票予以完善;3.建立财务责任追究制度。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10:存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审计发现,区市场局在“其他应付款-暂收款项”科目 列支属于“固定资产”核算的资金255,293. 34元。其中: 2020年4月,付办公室索尼相机及配件费用44, 397. 00元; 2020年10月转付新大楼铝合金门窗费用9, 900. 00元;2020 年10月支付购药械科、知价科碎纸机费用1, 780. 00元;2020 年10月支付新大楼智能锁费用1,780. 00元;2020年11月 支付育新九龙湖分校、南大附小前湖分校食堂标准化建设项 目工程款193, 816. 34元。
原因分析:经查询原始凭证发现以上几笔账务是由于出纳转账错误,导致退回重转,会计在第一次转出时登记了固定资产,后面退回及重转时均在其他应付款中冲销。
整改措施:我局将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加强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并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11:存在内控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原因分析:1.财务人员审核不严,会计人员未严格审核合同内容,对支付相关资金没提出异议。2.内控管理制度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整改措施:1.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通报批评;2.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
整改结果:已整改。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积极引进专业财会人员,认真学习《财会基础知识》,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思想训练,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一要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对专项资金,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对转移支付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二要加强支出管理。要建立和完善支出管理有关制度,深挖节支潜力,紧缩单位财政支出,建立和完善费用报销制度。透过建章立制,对不真实、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入帐。
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对固定资产清查评估,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相关账簿,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是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基础管理和增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岗位职责制度。
红谷滩区市场监管局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