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区政府委托,区审计局局长李媛在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作了《政务要闻官网下载关于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主动对标“一枢纽四中心”发展定位,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六大战略”,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做好稳增长、防风险、保稳定、惠民生等各项工作,财政运行总体回稳有力、势头良好,聚焦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经济运行趋稳向好。2022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82.99 亿元(剔除减税降费因素后完成 106.1 亿元),同口径增长1.2%(同比下降20.9%),税占比为 80.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74 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33%,同口径增长5.6%(同比下降1.4%),税占比为 54.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 18.27 亿元,下降29.5%。非税收入完成 15.46 亿元,增长86.9%。
——惠企政策落地落实。2022年,全区共减税降费金额为23.1 亿元,兑现产业扶持资金2.95 亿元,惠及企业731 户;继续实施“财园信贷通”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全年放贷总额1.39亿元,惠及小微企业34户;落实申报减免租金0.27 亿元;持续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全年面向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金额达到4.57 亿元。
——民生保障有力有效。2022 年,全区民生支出达到68.52 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4%。其中:卫生健康支出5.09 亿元,同比增长14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达到4.04 亿元,同比增长56.3%;农林水支出0.7 亿元,同比增长90.1%;教育支出7.94 亿元,同比增长19.9%,累计投入公租房保障、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资金2 亿元。
一、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对区财政局具体组织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等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能,积极推进财税改革,创新拓展政府筹资渠道,提质增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
一是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调整过大。
二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
三是部分项目未纳入财政年度预算或财政中长期规划。
(二)预算收支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
二是部分预算资金执行进度缓慢。
三是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分配下达。
(三)决算草案编制管理方面
财政总预算会计账部分数据与决算草案编列数据不一致。
(四)财政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单位公务消费监管系统数据与部门决算数据不一致。
二是部分单位在专项经费和项目经费中列支“三公”费用。
三是部分单位至今仍未办理使用公务卡。
四是部分财政投资结算评审项目进度较缓慢。
五是部分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六是部分财政专户管理使用不规范。
七是部分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数据填报不实。
八是部分单位预算信息公开不及时。
(五)财政存量资金方面
部分专项债资金使用进度缓慢。
(六)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单位培训费和会议费支出不规范。
二是部分专项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
三是部分直达资金使用情况未进行全过程监管。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区本级2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情况开展了现场审计。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精准,调整过大。部分单位虽经过预算调整,仍有较大结余资金,预算执行及资金成效不明显。
(二)批复的部门预算数据与信息公开预算数据不一致。部分单位政务公开的部分预算数据与区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金额存在明显偏差。
(三)预算绩效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项目绩效自评指标“实际完成值”与其提交的相关材料所示数据不相符。
(四)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部分单位存在未按规定核算列支干部职工福利费用以及超范围支出工会经费1.61万元等问题。
(五)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存在未将单位所有固定资产纳入会计核算管理、未建立单位固定资产台账管理制度、未进行定期盘点工作以及部分新增固定资产直接费用化等问题。
(六)政府采购及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参与投标响应的供应商互有关联以及未按规定发出询价通知书等问题;部分单位组织实施的项目未履行单位“三重一大”程序,在未办理竣工验收程序下,直接办理项目结算并全额付款。
(七)现金使用管理不合规。部分单位违规使用现金支付“三八妇女节”活动费用0.42万元。
(八)超标准采购办公用品。部分单位超标准采购部分办公用品,且部分采购合同缺失。
(九)部分同类型案件未按规定标准予以处罚。部分单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处罚标准前后不一的现象,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标准予以处罚。
三、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受区委组织部委托,区审计局对2个单位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离任领导干部及相关单位均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较好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河(湖)长制部分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存在未按规定设立河(湖)长制公示牌、部分公示牌未及时更新、河长巡河台账管理不完善、部分水域及周边环境状况不佳等问题。
(二)垃圾分类工作未按要求实施。部分单位未按要求配备垃圾分类专职工作人员及督导员、未及时配备齐全垃圾分类前端设施;部分单位存在垃圾分类亭闲置,使用率不高,生活垃圾回收率未达标等问题。
(三)水生态环境有待提升。部分单位管理的部分水库、水系存在水质未达到有关要求和污水直排现象。
(四)专项资金滞留,未发挥财政资金效益。部分单位存在滞留专项资金现象,涉及资金50.31万元。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受区委组织部委托,区审计局对2个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所涉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均能认真贯彻落实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经济政策措施。部分单位未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实际,进一步细化制定相关措施,导致部分政策在辖区范围内操作性不强、未能落地落实。
(二)“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部分单位执行的“三重一大”制度与其财务管理制度的部分内容存在相互矛盾以及标准不一的现象,部分重大资金支付及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以及部分重大经济事项未按“三重一大”会议决议执行等问题。
(三)工程项目结算税率不规范。部分单位存在项目结算税率高于规定税率标准以及项目结算税率与实际开具发票税率不一致等问题,涉及工程结算款70.61万元。
(四)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行政村投资设立的企业违规登记在个人名下;以及动用村集体资金垫付拆迁项目费用2,640.33万元,且长期未收回。
五、科技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红谷滩区2021-2022年度科技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区各相关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科技创新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在完善科技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资金下达不及时。部分上级科技专项资金未按规定时间内下达,涉及金额5,916.42万元。
(二)企业虚列研发费用领取补助资金。部分企业通过虚列研发费用方式,多领取研发后补助资金21.63万元。
(三)科技补助资金效益不高。部分补助项目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部分项目在获得补助资金后,自有资金未到位,导致项目无法按计划正常开展。
六、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红谷滩区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聚焦产业帮扶项目建设,推动产业扶持政策落地生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产业项目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部分单位实施的产业项目在获取资产收益后,均向脱贫户平均分配收益,未按规定要求实行差异化分配。
(二)项目资产确权不精准。部分行政村实施的“柑橘大棚”项目,在项目资产确权环节,未按实际验收大棚数量进行确认。
七、重点民生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红谷滩区2022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总体情况良好,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有力的保障了我区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有效的发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社会效应。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救助对象申请审批不及时。部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对社会救助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核认定,致使部分困难群众不能及时得到救助,未能充分发挥救助政策的“兜底保障”功能。
(二)社会救助对象申请审批不规范。部分单位未按规范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开展申请对象的入户信息采集工作,且存在信息采集不完整、必要材料缺失等现象。以及在发放部分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资金时,缺少调查核实资料以及资金审批等必要程序。
(三)动态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单位未有效开展辖区内社会救助对象人员的动态管理工作,导致部分家庭情况已经好转的人员仍在继续享受各项社会救助待遇。
(四)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未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高龄补贴,导致部分人员重复领取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高龄补贴,涉及金额0.37万元。
(五)部分单位还存在民主评议组织程序不规范、超标准发放临时救助资金、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以及社会救助监督检查不到位等问题。
八、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2年,区审计局对部分单位实施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重点关注政府投资项目的安全性和建设工程项目的合规合法性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部分工程项目存在未竣工验收就办理移交接养、未对拆除更换的标志牌、信号灯杆、交通实时监控等物资材料进行交接、施工合同未约定工程质量、工期奖惩及变更价款调整等重要内容、招标结果未按规定进行通知以及工程质量未达到中标单位响应标准等问题。
部分工程项目存在部分材料缺少进场报验及检测试验程序、建设单位违规发包设计服务、工程推进缓慢、设计变更较多、代建单位结算审核职责履行不到位以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定价形式、履约保证方式、逾期竣工违约金上限等重要条款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等问题。
此外,部分项目还存在前期手续不全即开工建设、合同签订不及时、工程资料填报不规范以及建设档案保管不善等问题。
(二)项目造价控制不严格。部分项目存在未按施工图要求编制招标控制价(涉及金额14.1万元)以及测绘面积超立项批复面积1308.98平米等问题。
部分工程项目存在招标控制价编制粗糙等问题。
(三)项目财务管理不合规。部分工程项目缺失护栏进场、竣工验收等必要资料,且未开具发票即支付新增变更项目进度款等问题。
九、审计建议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情况,区审计局已依照法律法规分别提出了处理意见,部分已整改,部分正在整改落实当中。另根据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完善政府预算管理,增强预算严肃性。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加强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决算编制的管理衔接。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和支出标准,提升预算执行质量和效率,提高预算支出可执行性、时效性和均衡性。加大对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测算和论证力度,使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更精准、更规范。
(二)完善资金绩效管理,增强项目效益性。强化绩效意识,推进全面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同时,进一步优化预算编制、改进项目管理、完善支出政策、落实支出责任。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切实做到项目从严把关,分配规范透明,资金下达及时,跟踪问责到位。督促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和效率,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完善财政管理机制,增强发展安全性。合理控制债务规模,强化财政预算对债务约束管理,积极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改革,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多措并举有效降低财务成本,防范融资平台风险。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强化对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监督,全面及时完整反映国有资产规模,加强国有资产处置及收益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四)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增强收支合规性。促进各部门单位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不断推进财政财务收支规范化、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统筹安排重点支出。坚持厉行节约,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切实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管好用好政府“钱袋子”,将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地落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各项经济工作意义重大。审计机关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扎实工作,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努力探索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新思路,为维护全区经济发展秩序,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