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履行生态环境职能,奋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各项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组织集中培训和全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教育,确保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落实部门普法责任情况组织全局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通过学习,依法维护我区水生态安全,推进赣江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并通过多种形式向群众开展水生态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三)今年取得的重要成绩。
聚焦聚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制定并印发《2023年南昌市红谷滩区大气污染防治平战结合改善空气质量工作方案》《红谷滩区臭氧精细化管控方案》,开展裸地扬尘专项整治、汽修、加油站系统整治行动。二是推进工业企业提质增效。鼓励全区所有加油站全部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已安装在线监控的,完成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推进海湾石油加油加气站升级三次油气回收装置。三是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治理,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加严渣土清运审批流程。四是深入推进扬尘污染精细化治理。加强对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频率和问题调度频次,完成对南昌航空大学食堂的油烟净化设施升级改造工作。严格执行露天焚烧常态化管控,充分发挥高空瞭望系统作用。
综合施策抓好水污染防治。一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印发《红谷滩区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锦江流域的4个排口现场核查排污口信息、排水特征和类型、周边环境并拍照存档。二是开展汛期污染排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染源排查整治防止汛期地表水水质污染的通知》,组织相关单位、各属地开展赣江、锦江、乌沙河、流湖河的污染源排查工作。三是开展饮用水水源交叉检查问题整改。共涉及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
系统深入抓好土壤污染防治。一是农村环境整治方面,结合区“两整治一提升”行动,2023年红谷滩区农村环境整治两个点位为流湖镇红星村黄港头自然村和生米街道南星村南坛自然村,已上报完成。二是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3年红谷滩区预计共36个地块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目前已完成26块并通过评审,5个地块完成调查参加评审,需要完善;5个地块已开展调查。三是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印发《关于做好红谷滩区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完成红谷滩现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基础信息调查和设施编号工作。四是强化危险废物管理。2023年在南昌固废平台注册的红谷滩区产生固体废物企业数量181家,均完成2023年度管理计划申报,上报率100%。对红谷滩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巡查12次,其中对2家汽修企业提出口头整改要求,后期跟进反馈均落实到位。10月15日,江西改革公众号刊发《红谷滩区完善医废物资处置机制》,推行医废物资转移电子联单制,打通医废物资收集、转运、处置全流程通道,2023年共转运医疗废物772吨,电子转运联单1489条。
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红谷滩区共收到督察组转办信访件72件,所有信访件均按时回复。实行一包到底,每一个环节都明确具体人员,主动高效地做好各项工作。
统筹谋划抓好生态创建。一是启动红谷滩区省级生态区创建工作。印发《南昌市红谷滩区创建省级生态区实施方案》,成立创建省级生态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和落实措施,下达目标任务。《南昌市红谷滩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已通过专家评审。二是流湖镇获评第十六批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
强化环评审批服务,发放排污许可,2023年新发证3家企业,变更发证25家,延续发证13家。接12345市长热线投诉144件,已处理144件,接同市支队共同处理联办单15件,已处理15件。同时进一步做好市民的解释工作,防止相同问题重复投诉,提高工作效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启动2件,已通过磋商签订磋商协议结案2件。四是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红谷滩区共关闭5家“散乱污”企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治精神培训学习不够,理论水平有待提高。应变意识不强,工作方法单一。面对繁杂工作,思路不宽、不活, 很多时候还是循规蹈矩,安于表面,缺乏应对问题是应变意识,不能用全新更好的思维和方式去做开创性的工作。政策纵向执行不深。对于大气、土壤、水的各项专项工作,在完成其任务的基础上未对其种类性质进行更加细致的区分,政策执行深度不够。
三、 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抓住“关键少数”,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相关会议精神,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局领导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到日常工作中,用于指导工作的开展,落实了我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四、2024年工作安排
(一)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持续强化工地扬尘治理管控。持续加强施工工地督导,严格要求各施工单位切实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深化道路保洁作业,对重点路段加密道路保洁工作频次;加强臭氧污染预警预报,严查臭氧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移动源污染整治,加大餐饮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露天焚烧管控。
(二)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持续推进赣江南昌段入河排口整治,完成其他河湖入河排口排查工作。
(三)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强化建设用地地块管理,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知识宣传普及。持续做好医疗废物监管工作。
(四)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根据督察组反馈问题和交办72件信访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督导有关各责任单位开展问题整改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