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沙井高度重视,对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查出问题久不整改的餐饮店单位进行收缴整治行动。
2022年3月7日,沙井街道燃气办联合执法中队对雅苑东路三家超300平米餐饮店违规使用瓶装燃气进行收缴整治,整治行动中,燃气办工作人员详细讲解四类场所禁止使用瓶装燃气:一是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建筑用餐区;二是地下室;三是人员密集场所用餐区;四是建筑超300平米以上餐饮场所。同时,督促餐饮店尽快安装天然气管道或改用电,整改期间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此次整治共收缴2个50公斤和1个15公斤钢瓶,由燃气办的车辆运输至恒兴公司乡镇企业城燃气存放点存放。
燃气安全关系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希望广大餐饮企业严格落实《南昌市餐饮服务场所使用燃气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