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红谷滩区召开《红谷滩区关于加快推进区域金融中心核心承载区建设的若干政策(修订版)》(以下简称《政策》)新闻发布会,区金融办(区金融服务中心)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政策》分为九章共计三十三条,从金融机构总部、金融分支机构、各类投资基金、地方金融企业、金融中介机构、金融高端人才及金融创新发展等七个方面给予奖励支持,力求进一步引进集聚各类金融要素和资源,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快打造区域金融中心核心承载区,助力红谷滩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上相关负责同志就《政策》的施行时间和申报时间核定、申报流程问题回答媒体提问,进一步解读政策的具体申报有效期和申报流程,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金融机构和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积极申报,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经过十年的稳健发展,红谷滩金融商务区已落户各类金融机构和企业1382家,汇集了全省80%以上的法人金融机构和省级区域性总部,构建了全牌照、多层次的区域金融服务体系。下一步,红谷滩区将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深入推进“一中心四枢纽”建设,加快建立具有区域竞争力的金融组织体系、具有区域带动力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具有区域引领力的资本市场体系、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产业支撑体系、具有区域管控力的风险防范体系,进一步推进区域金融中心核心承载区建设,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红谷滩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