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 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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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公开 |
依 申请公开 |
区级 |
乡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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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共租赁住房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地点、联系方式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14】65号)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沙井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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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审核信息 |
申请家庭姓名、身份证号、申请保障方式、是否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原因等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14】65号)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沙井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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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房源摇号信息 |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名称、地址、待分配套数、户型、面积、租金标准、摇号日期、地点、流程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14】65号)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沙井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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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分配结果 |
中签对象姓名、小区名称、房号、面积、户型、入住日期等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14】65号)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沙井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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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租赁补贴发放 |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姓名、身份证号、发放金额 、发放年度、月份、日期等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14】65号)、市政府办公厅抄告单【2017】168号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沙井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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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共租赁住房 |
资格定期审核 |
保障对象家庭编号、姓名、身份证号、保障方式(实物配租、租赁补贴) |
关于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年审、动态审核和异议复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洪房字【2017】12号)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沙井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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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放弃退出保障资格 |
保障对象家庭编号、姓名、身份证号、退出原因、保障方式(实物配租、租赁补贴)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14】65号)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沙井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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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地点、联系方式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和回购操作流程的通知(洪府厅发【2016】116号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沙井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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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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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信息 |
申请家庭姓名、身份证号、申请保障方式、是否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原因等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和回购操作流程的通知(洪府厅发【2016】116号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沙井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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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经济适用住房 |
申请家庭姓名、身份证号、退出原因、房源信息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和回购操作流程的通知(洪府厅发【2016】116号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沙井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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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公开事项:指某个具体应公开事项的名称。
2.事项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确定的该类政务公开信息的内容要求。
3.公开时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公开主体:是指制作、产生该类政务公开信息的行政机关名称。
5.公开渠道和载体:指该类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平台,例如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广播电视、发布会/听证会、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精准推送、其他等。其中政府网站为信息发布第一平台,其余平台或场所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6.公开方式:指该类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方式,如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
7.公开对象:该类信息公开面对的群体,如全社会、特定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