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民营经济发展22条举措发布
9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这是7月14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出台以来,市场监管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出台的制度举措,对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2条举措聚焦五个方面,落实《意见》部署要求,回应了民营经济各类关切: 一是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 二是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 三是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监管执法体系,杜绝选择性执法,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 四是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标准制定,计量服务中小企业。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五是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及时推广经验做法,加大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