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要闻官网下载 - 南昌市红谷滩区委、区政府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管理公开 > 应急管理

红谷滩区教育系统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访问量:

    为适应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新常态,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区教育系统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建立全区教育系统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针对教育系统各类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做好必要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工作准备,确保一旦发生异常,能根据事件的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依法妥善处置,及时控制事态,防止其发展蔓延激化。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南昌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红谷滩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红谷滩区教育体育局、区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对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和其他可能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区教体局成立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全面负责教育系统应对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发生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后,要在区教体局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上级行政部门。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 态。学校(幼儿园) “一把手”是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
    (二)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控制在小范围内,避免造成校园秩序失控和混乱。
    (三)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四)临危不乱,安全有序。在现场处理中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要依照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疏散事故现场人员;及时拨打110、120、119等报警求救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查找伤亡人员,同时依据一般性医学救助原则实施紧急救护。
    (五)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在处置过程中,第一要务是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在事件处置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要立刻开展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当抢救生命和抢救财产问题发生冲突时,要把抢救生命放在第一位;在布置和指挥救援工作时,要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抢险等活动。
五、级别划定
    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Ⅰ级(特别重大,红色)、Ⅱ级(重大,橙色)、Ⅲ级(较大,黄色)、Ⅳ级(一般,蓝色)。
    Ⅰ级: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Ⅰ级对待的事件。
    Ⅱ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量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
    Ⅲ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校园网热点问题,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III级对待的事件。
    Ⅳ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Ⅳ级对待的事件。
六、组织保障
    (一)应急处置组(区教体局)
    成立红谷滩区教育系统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安稳组工作人员为成员。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稳组,承担日常工作。工作组主要职责为:统一组织和协调学校、幼儿园涉及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确定必要时成立处置学校、幼儿园重大突发社会安全类事件的工作组和调查组,及时前往事发地现场指挥、敦促或开展调查工作等事项;提供信息报送市教育局和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请求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提供对外公布、公开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并报送主管部门统一发布;督查事发地学校、幼儿园及相关部门的处置工作。
    (二)应急工作组(学校、幼儿园)
    组  长:校长、园长(法定代表人)
    副组长:主管副校长(副园长)
    成  员:学校、幼儿园各安全工作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主要职责:
    (1)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成员职责。
    (2)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制定各种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校级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3)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演练。
    (4)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5)重大事件发生后,在组织救援时,应注意保护好现场,等待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和处理。
    (6)善后阶段要做好有关师生及家长的安抚慰问和心理辅导等相关工作,保持校园稳定。
七、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属地政府和教育中心督导科报告,不得延报。督导科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教育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在特殊情况下,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信息,事发单位可直接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续报:在突发事件出现新的情况,造成新的危害,或发生前期报告中没有包括的新问题,应及时根据事态连续报告。
    2.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与事发学校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
    (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学校(幼儿园)通过电话报告后,重大信息应当及时书面正式报告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电话报告后,接报单位、接报人应当立即整理出书面报告,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学校、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工作组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二)预防预警工作
    1.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不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狠抓落实措施,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应对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处置能力。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及时做出预警。预警的信息包括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的级别,可能影响的范围,起始时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做好应对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三)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除按照Ⅳ-Ⅱ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支援,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师生受伤。教育中心立即启动预案,敦促学校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成立现场指挥部,红谷滩新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派出专人赴现场参与调查处理,及时报告处置情况。
    1.师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学校要派人劝阻,配合相关关部门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从中寻衅滋事,防止师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如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学校要组织人员进一步劝说师生离开现场,保证师生安全。
    2.恐怖分子入校袭扰师生事件处理办法。学校发生恐怖分子闯入校园袭扰师生事件,学校要立即启动预案,第一时间向110指挥中心以及红谷滩新区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小组办)报告,并迅速组织师生转移,等待救援。
    3.校内发现不明物体(装置)事件处理办法。学校内发现不明物体(装置),要立即向公安部门和小组办报告,并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同时迅速组织学校师生紧急疏散,等待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饮用水污染事件处理办法。发现学校饮用水污染,要紧急对水源进行有效隔离,并立即向卫生防疫等部门和小组办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5.校园爆炸事件处理办法。学校发生爆炸事件后,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并立即向公安等部门和小组办报告。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师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 故发生。要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物证搜寻、排除险情工作,防止再次发生爆炸事故。
    6.火灾事故处理办法。学校发生火灾事故,要全力组织师生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立即向119指挥中心和小组办报告,安排人员配合消防部门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要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受伤人员。
    (二)重大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若事件己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除按照Ⅳ一Ⅲ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小组办和学校要立即向红谷滩新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启动此应急预案。小组办根据红谷滩新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示,指导学校负责人采取措施,化解矛盾,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扩大。对其中别有用心、蓄意煽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加强门卫管理,防止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党政领导、部门负责人要面对面地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必要时红谷滩新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派出专人赴现场指导、敦促和调查。
    (三)较大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较大事件(Ⅲ级)发生后,事发学校、幼儿园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教育中心立即启动本预案,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四)一般事件(Ⅳ级)应急响应
   一般事件(Ⅳ级)发生后,由事发学校、幼儿园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报教育中心。
九、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学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并落实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学校、幼儿园应建立处置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充足。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正常使用。物资存放合理,通道畅通,使用便利、安全。
    (三)资金保障
    学校、幼儿园内部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的,学校、幼儿园要保证应急资金充足。
    (四)人员保障
    学校、幼儿园应组建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人员必须明确各自职责、服从统一指挥。
    (五)培训演练保障
    学校、幼儿园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十、奖惩制度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附则
    (一)本预案是红谷滩新区教育系统处置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校、幼儿园应遵照执行。
    (二)预案启动实施由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决定。所有工作组成员和相关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三)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四)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扫码浏览
微博
微信
抖音
掌上红谷滩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