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对拟执业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地址:红谷滩区茶园街366号红谷滩区市民中心309室,联系电话:0791-83830597。
1.设置单位(人):江西杏林洪兴医院有限公司
2.拟设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一级综合性医院
3.拟设医疗机构名称:南昌杏林洪兴医院互联网医院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裙楼-B102、B105-B108、B110-B112、B133、B135-B145、C101-C103、C105-C113、C116、C118、C120(第1层)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20张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内科、中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