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办,区直各单位:
《红谷滩区首席数据官的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2023年第2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9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红谷滩区首席数据官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工作主线,健全完善首席数据官制度,构建纵横贯通、衔接紧密的组织体系和边界清晰、任务明确的职能体系,全面提升大数据管理工作的领导力、决策力和执行力,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的数据要素有序流通和共享,为加快数字政府建设、谱写红谷滩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数字化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9月底,首席数据官制度体系全面建立,组织架构健全,职责范围明确,工作机制完善。
到2023年12月底,首席数据官制度体系更加完备,形成纵横贯通、衔接紧密的组织体系,边界清晰、任务明确的职能体系,运转平稳、齐头并进的运行机制,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数据汇聚治理、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成效明显提升,数字政府建设统筹协调能力显著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首席数据官组织体系
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区首席数据官,区政数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区首席数据执行官。区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分别设立首席数据官一名,原则上由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分管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的副职或以上领导担任,区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责任股室主要负责同志任本单位超级数据员。区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首席数据官和超级数据员由本单位任免。
区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首席数据官和超级数据员书面报区政数局备案,首席数据官和超级数据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应及时报备。
设立日常工作机构。区政数局负责协助区首席数据官开展工作,协调全区首席数据官制度的实施,起草相关文件,建立配套机制,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标准规范,筹备有关会议,跟踪年度重点工作的落实,组织开展考核评估等相关工作。
(二)明确首席数据官和超级数据员工作职责
1.区首席数据官职责。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组织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协调解决数字政府建设和数字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全区数据资源管理和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工作。
2.区首席数据执行官职责。负责协助区首席数据官做好日常工作,推动区首席数据官交办任务的督促落实、督查督办;全面推进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组织开展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首席数据官业务培训、考核评价等工作。
3.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首席数据官职责。负责落实数字政府建设相关工作部署及区首席数据官、区首席数据执行官交办的工作任务;统筹推进本单位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大数据管理等工作;加强部门首席数据官之间的业务交流指导。具体包括:
(1)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工作要求,组织制订本单位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场景应用实施计划,积极推进各领域大数据融合应用,支持跨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运行“一网协同”。
(2)统筹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贯彻落实《红谷滩区政务信息化项目集约化建设管理办法》(红谷府办发〔2021〕109号)文件精神,负责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申报、建设、验收和运维等工作。
(3)推动数据归集。组织梳理本单位、本行业所有政务信息系统情况,编制数据资源目录,明确资源名称、数据字段、共享属性、更新周期等。统筹推动本单位纸质形式存在的数据进行电子化、结构化和标准化存储。推动本单位各类数据归集到南昌市政务数据交换共享平台。
(4)加强数据管理。围绕数据全周期管理,统筹推进本单位的数据普查登记、标准执行、质量管理、共享开放、开发利用和安全管控等工作,推动本单位公共数据生成、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的全流程管理。统筹协调内外部数据需求,推进基础数据无条件共享。
(5)推动数据共享应用。结合各自数据资源和业务应用基础与特点,探索开展数据共享应用创新,助推重点领域应用场景落地实施。深化“一件事一次办”“秒批秒办”“好差评”等政务服务改革,加大成果推广应用。通过大数据应用,实现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6)实施常态化指导监督。协调解决本单位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数据治理运营、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制止及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7)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大数据技能与应用培训工作,强化本单位人员数字化改革工作理念、数字化思维能力和业务水平。
(8)落实区首席数据官、区首席数据执行官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超级数据员职责。负责协助本单位首席数据官开展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本单位数据资产管理及数据汇聚治理、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推进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
(三)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运行机制
1.实行首席数据官联席会议制度。区首席数据官不定期召集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首席数据官召开全区首席数据官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全区数据资源管理战略方向、重大建设规划和政策制度,听取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首席数据官意见建议,协调解决重大、复杂事项以及相关体制机制等问题。
2.实行首席数据官日常会商制度。区政数局定期组织召开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首席数据官会商会议,研究落实数据专项工作推进情况,协调部门数据共享与使用问题。
3.建立跨部门常态化交流机制。区政数局定期组织召开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首席数据官交流研讨会,分享数据专项工作经验,探究跨领域数据融合与应用创新。
(四)建立考核评价机制
1.组织履职评价。围绕各级首席数据官在数字化转型、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数据安全保护等方面履职情况,每年由区首席数据官组织召开一次全区首席数据官述职交流会,听取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首席数据官工作述职,对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首席数据官工作述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各单位首席数据官应全力配合区首席数据官评价工作开展。
2.定期工作报送。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首席数据官分别于每年6月15日前、12月15日前形成工作总结报区政数局,由区政数局梳理形成工作总体情况报区首席数据官。工作总结应参照首席数据官职责范围逐条梳理,涉及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下一阶段计划、佐证材料等内容。
3.监督激励举措。区政数局牵头制定首席数据官考核评价办法,对各单位的年度工作进行评价。全区各单位首席数据官每年12月参与年度工作评价,考核评价将结合各单位的数据归集、数据治理、工作成效、部门特点、创新特色等维度综合展开,首席数据官综合评价结果优秀或显著提升,在有关数字政府建设评估工作中视情况加分鼓励。
四、实施计划
(一)第一阶段(2023年8月至2023年9月)
2023年9月底前,区各单位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初步建成纵向联动、横向协同、职责明晰的组织体系。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的首席数据官,超级数据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3)于2023年9月30日前报送区政数局备案。
(二)第二阶段(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
研究和加强首席数据官制度联络、协作、培训、考评等各项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促进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间的政务数据共享和交流合作,初步形成全区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运行新格局。
(三)第三阶段(长期推进)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首席数据官研究推进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数据资源普查工作,不断强化数据采集汇聚,持续完善数据供需清单,深入推进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积极拓展数据应用场景,坚决守牢数据安全底线;促进政务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发展,充分释放数据要素红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区政数局牵头建立常态化首席数据官工作沟通机制,加强跟踪指导,并在公共支撑、平台应用、数据共享回流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加强业务指导与培训,制定首席数据官和超级数据员业务技能培训计划,定期开展面向不同层级、区分不同岗位、满足不同需求的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宣贯数据法规,普及数据知识,强化数据技能,促进数据应用。
(二)完善配套措施。区政数局和各相关单位要牵头探索创新首席数据官和超级数据员支撑团队、绩效评估、权力范围、履职待调等方面的配套措施,为首席数据官和超级数据员高效履职提供保障。
(三)严格评价考核。确立鲜明的考核导向,把首席数据官和超级数据员的评价考核纳入数字政府建设考核体系,研究制定考核评价办法,明确考核流程、考核标准和激励措施,更好推动首席数据官和超级数据员履职尽责、开拓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