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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红谷滩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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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办、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现将红谷滩区5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予以公布,分别是《唐家古祠堂》《新建县人民法院旧址》《中共新建县委员会旧址》《北坊夏家祠堂》和《义渡古井》。请各属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切实承担文物保护职责,确保文物安全。

附件:红谷滩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一览表

2023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红谷滩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一览表

序号

文物保护单位名称

地点

年代

保护范围

备注

1

唐家古祠堂

红谷滩区生米街道生米村

以文物本体外墙为界

2

新建县人民法院旧址

红谷滩区生米街道生米村

1952年

以文物本体外墙为界

3

中共新建县委员会旧址

红谷滩区生米街道生米村

1950年

以文物本体外墙为界

4

北坊夏家祠堂

红谷滩区厚田乡厚田村

以文物本体外墙为界

5

义渡古井

红谷滩区流湖镇义渡村

以文物本体为界,北向外1.6米,东向外延1.9米,南向外延1.5米,西向外延2.6米。


红谷府发36号 关于公布红谷滩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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