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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区深入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2022年度工作计划

来源:聚焦“一号发展工程”全力发展数字经济 发布日期:2022-09-23 18:27:00

红谷数字〔2022〕1号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落实省第十五次、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把握数字中国建设的战略要求,为深入实施全区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数字治理现代化,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激发强劲发展新动能,加快建设全省数字经济创新引领核心区,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年度工作目标

全区数字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各项指标快速增长,在全市排位靠前,在全省起到一定引领示范作用。

——数字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持续扩大,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VR及相关产业营业收入规模突破20亿元。

——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提速。全区社会消费品网络零售总额达到74.95亿元。

——数字基础支撑能力不断增强。新建5G基站250个,5G终端用户数突破38万户。

——数字化治理水平大幅提升。政务服务优化提升,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率达90%(涉密和特殊事项除外),减少群众跑动次数,打造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省份“红谷滩样板”。“赣政通”激活率达96%以上,日均活跃率达50%以上。

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一)数字技术创新专项计划

1.推动数字共性技术攻关。推荐申报2022年市科技重大项目。聚焦汽车与新能源汽车、航空装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VR/AR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揭榜挂帅”、省市联合等形式,力争在数字经济领域设立3项左右重大科技专项。(责任单位:区科工局)

2.组织实施年营收3亿元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责任单位:区科工局)

3.加快组建数字经济领域创新平台。力争本年度新组建3家数字经济领域市级研发平台,支持数字经济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力争年度认定1家以上。(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发改委配合)

4.推进浙江大学南昌研究院注册工作。(责任单位:区科工局)

5.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争在数字经济领域新增独角兽(潜在、种子)、瞪羚(潜在)等高新技术企业5家。(责任单位:区科工局)

6.配合实施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双百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洪城计划”,积极对接国家、省重大人才工程,力争引进培养5名(个)左右数字经济领域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科工局牵头,区人社局配合)

7.深化开展校地合作,利用高校资源服务数字经济发展,高标准建立全区数字经济智库。(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校地合作办)、区发改委)

(二)数字产业化专项计划

8.成立全区发展数字经济领导小组,加快编制完成《红谷滩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 全力打造全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高地行动方案》,明确数字经济发展重点领域、责任分工等。(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工局)

9.编制完成数字经济产业目标招引企业清单及产业链分布图。(责任单位:区科工局牵头,区商务局配合)

10.推动VR产业发展,高水平协办好2022年世界VR产业大会云峰会。争取国家级VR制造业创新中心落地,力争在2022年世界VR产业大会前授牌。(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商务局)

11.做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日常运营监测和服务。发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和南昌市数字经济产业服务平台作用,每月对数字经济规上企业进行运行监测,定期召开经济运行调度分析会。(责任单位:区科工局牵头,区发改委,各乡、街办、管理处配合)

12.积极配合市资规局做好“元宇宙”试验区规划编制,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引领核心区。(责任单位:区资规局牵头,区科工局、区商务局配合)

13.推动南昌VR科创城省级数字经济集聚区建设,制定集聚区建设提升计划。(责任单位:区科工局牵头,区发改委配合)  

14.开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统计工作,强化与市统计局对接,及时了解掌握数字经济核算方案,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统计支撑。(责任单位:区统计局牵头,区科工局、各乡、街、处配合)

(三)产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计划

15.加快智能制造发展。加快在VR科创城二期布局约500亩新型工业用地,力争实现智能制造“零突破”(责任单位:区资规局、区科工局)

16.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推动一批市级电商示范基地、市级电商示范企业、市级电商直播示范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17.推进智慧农贸市场建设。支持与指导红谷滩中心城区改造或提升沁园路农贸市场作为试点智慧农贸市场。(责任单位:区商务局牵头,各乡、街办、管理处,区城投公司配合)

18.积极培育数字经济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组织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参加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综合评价。(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19.培育新零售业态。根据市商务局出台的《南昌市支持首发首店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积极推进5个新零售业态在红谷滩区加速布点。(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20.充分发挥现有文化产业园区和优质文旅企业的载体资源,高标准创建1个省市重点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单体类)。(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

21.出台一个政策,引进一个企业,以文演集团和仟得公司为抓手,借助其平台资源合作打造文化素质产业等项目,助推行业数智化转型。加快制订出台《红谷滩区游戏产业扶持办法》,引进至少1家数字文创企业。(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

22.支持“科技+旅游”发展,指导融创主题乐园景区申报创建江西省智慧景区。配合全市做好“一部手机游南昌”平台建设工作,配合全市做好南昌智慧文旅指挥调度监测系统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

23.建设数字农业应用场景。加快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争取一批数字农业试点建设项目落地实施,重点抓好红谷滩区元宇宙—VR数字农业示范基地项目建设,预计今年10月前完成一期建设并投入运营,确保在2022年世界VR大会期间正常参观。(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城投公司)

(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计划

24.加快VR科创城一期、国家职业教育虚拟仿真示范实训基地和流量经济(互联网)产业园等数字经济领域市级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年度投资计划全面完成。(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城投公司)

25.聚焦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债券投向,梳理申报一批条件成熟、符合投向的重大项目,支持数字基础设施项目申报中央和省级资金。(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26.联同三大运营商继续推动5G基站建设,实现乡级行政区5G网络开通率达100%。积极落实工信部“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推动分布式边缘算力机房建设,实现10G-PON光线路终端(OLT)设备等设施下沉部署。(责任单位:区科工局牵头,红谷滩移动分公司、电信红谷滩区分局、红谷滩联通分公司配合)

27.按照《江西省深入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统筹协调机制方案》有关要求,建立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统筹协调机制。(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28.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配合落实《江西省深入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件要求,完成本年度属地网站IPv6升级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五)场景应用建设专项计划

29.组织各部门、企业分别提出诉求,梳理形成“机会清单”“产品清单”向社会公开发布。(责任单位:区发改委牵头;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办、管理处配合)

30.组织企业参加全省数字应用场景清单发布会、产品路演、项目签约、场景沙龙、供需对接会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活动。(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31.落实应用场景“十百千”计划,力争全年申报1个左右省级应用场景示范区、2个左右省级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六)城市数字化治理提升专项计划

——数字政府建设

32.推进网上办事标准化。按照“四级十五同”标准,形成统一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助推全市所有事项同标准办理。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域内通办、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责任单位:区政数局牵头,区直各单位,各乡、街办、管理处配合)

33.提升网上办事便利度。完善网上办事引导功能,规范在线咨询、引导服务,构建线上帮办和线下帮办相辅相成的帮办制度。通过电话咨询、QQ、微信等线上方式,提供文字、语音、视频、截图、录音等在线交互帮办服务,为企业群众解答在线操作、材料准备、业务标准、业务流程等方面的专业问题,解决网上办事看不懂、操作不便、容易出错、系统卡顿等问题。(责任单位:区政数局牵头,区直各单位,各乡、街办、管理处配合)

34.拓展网上办事覆盖面。升级优化赣服通红谷滩分厅、红谷滩区政务服务网功能,按照应上尽上原则,除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现场办理或因保密等要求不宜网上办理的事项外,力争实现100%事项“网上可办”和90%以上事项“全程网办”,并新增50个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责任单位:区政数局牵头,区直各单位,各乡、街办、管理处配合)

35.丰富“赣政通”平台功能。推动2个以上优质应用接入“赣政通”,优化平台应用服务水平,加大平台基础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各类政务应用整合接入,拓展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能力。加大“赣政通”平台宣传推广力度,力推全区政务工作人员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政数局牵头,区直各单位,各乡、街办、管理处配合)

36.创新高效在线办公模式。促进“指尖”办文“零时延”,实现区、乡、村三级非涉密公文100%接入交换体系,鼓励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接入公文交换体系。(责任单位:区政数局牵头,区直各单位,各乡、街办、管理处配合)

37.探索机关内部办事“只跑一次”。推动机关内部办事系统接入“赣政通”平台,实现高频事项全程网上办理。(责任单位:区政数局牵头,区直各单位,各乡、街办、管理处配合)

——数字社会建设

38.配合市级推进南昌市交通运输综合交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及时管理维护区级交通运输有关信息。(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交警大队)

39.依托i南昌和南昌数字城管平台,推进掌上城管app使用,进一步推动市区两级数字城管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牵头,区执法大队,区城投公司,各乡、街办、管理处配合)

40.继续完善“雪亮工程”升级覆盖,不断提升前端数据采集效能、优化后端系统功能模块,完成市级统建的3721个租赁合同到期点位建设和区自筹资金建设的110个租赁合同到期点位建设,确保“雪亮工程”建设有序高效、稳步推进。(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41.实施红谷滩区智慧消防建设及消防社会化服务项目,在红谷滩区内六小场所和还迁房开展消防社会化服务以及违法占用小区消防通道监控服务,建设微型智能消防站。(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牵头,区消防大队、区大院消防大队配合)

42.促进公共文化资源数字化。支持文化场馆、农家书屋、孺子书房等开发数字化服务,推动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在公共文化场馆的应用,丰富公共文化空间体验形式和内容。(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

43.配合开展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打造3所市级智慧教育示范校。在今年拟投资约4390万元,进行红谷滩区智慧教育项目一期建设并投入使用,其中智慧课堂、基于大数据精准教学系统建设、个性化学习手册、智慧体育等内容将在3所学校内进行试点。(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44.在全区31所中小学校充分利用南昌市洪教云平台,协助推动各类教育平台互联互通、应用协同。(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45.协助普及推广智慧作业,在全区中小学3-6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3门学科,7-9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8门学科开展“智能笔”模式推进工作,为相关学科的1060位教师配备“智能笔”进行作业批改。(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46.配合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基层便民服务应用,开展基层人工智能辅助诊疗应用,升级优化便捷就医流程,完成基层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项目申报立项。(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47.建立红谷滩区数字乡村发展统筹协调机制。(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48.遴选优秀案例参与全省数字乡村优秀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49.实施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培训不少于100名高素质农民,有序推进农民教育培训的在线化。(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宣传部)

(七)数据共享交换专项计划

50.配合市级相关部门争取省大数据交易中心落户南昌,加快数据交易场所及配套机构建设。(责任单位:区政数局)

51.编制供需对接清单和政务数据目录。组织区级政务部门按照“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责和业务需求,依法依规梳理形成2022年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清单。对照供需对接清单,以满足业务需求为目标,编制形成衔接一致、完整有效的2022年政务数据资源目录。(责任单位:区政数局)

52.配合建立数据安全评估制度、安全责任认定机制和重大安全事件及时处置机制,制定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数局)

(八)数字生态营造专项计划

——招商引资攻坚行动

53.通过外出招商、线上招商等多种形式加大数字经济领域招商力度,推动科大讯飞江西区域总部等一批重大招商项目落户。(责任单位:区科工局牵头,区商务局配合)

54.建立VR产业招商尖刀班,高水平协办好2022世界VR产业大会招商活动。(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商务局)

55.以一亿中流上市加速器为全区企业上市的重要载体,更新并用好企业上市扶持政策,同时谋划组建红谷滩区企业上市子基金。以上市政策和上市子基金为重要抓手,通过“园区+政策+基金”模式,吸引更多优质数字经济企业落户我区,积极引导数字经济企业挂牌上市。(责任单位:区金融办牵头,区科工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城投公司配合)

56.积极参加粤港澳大湾区电子信息专题推介活动和中国通信电子产业大会暨消费电子博览会。(责任单位:区科工局牵头,区商务局配合)

——人才招引专项行动

57.实施“顶尖领军人才领航计划”,力争推荐3名人才申报包含数字经济领域在内的“顶尖领军人才领航计划”。(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58.积极开展10万名大学生和技能人才来昌创业就业相关活动,特别结合红谷滩区优势产业及发展实际,有针对性地搜集2000个优质数字经济相关岗位开展招聘活动。(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科工局)

59.在省内外136所高校持续开展“百场校招”活动,在北京、天津、安徽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高校建立5个赣籍学子工作站并举办学子见面会,加大宣传力度,充实数字经济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委组织部)

60.推荐优秀人才参与第三届“洪城技师”选树工作,培育VR、5G等数字经济领域技能人才500人。(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61.组织VR企业申报省级VR优秀人才团队,积极推荐我区VR特色产业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人社局)

62.深入广泛开展“才聚江西 智荟赣鄱”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等各类岗位征集工作,积极组织我区重点企事业单位参加“才聚江西 智荟赣鄱”组团引才活动。(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63.持续落实“人才新政22条”和“人才10条”政策兑现工作,提升数字经济领域人才获得感。(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64.加强政企校合作。支持与江西财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VR产业学院等院校开展合作,加强VR专业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校地合作办)、区人社局牵头、区科工局配合)

——监管服务优化行动

65.做好VR、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数字经济各领域现有涉企资金兑现工作。(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分别牵头)

66.高效搭建金企对接平台,举办1-2场数字经济融资对接会(含银企对接、融资路演等),开展2022年金融助力“一号发展工程”产融对接会,更好地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支持。(责任单位:区金融办牵头,区科工局、区发改委配合)

67.积极争取省市数字经济发展基金向我区倾斜,加快组建30亿元的VR产业母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的杠杆、放大、培育和引导作用,引入一批优质的数字经济企业,培育一批高成长性的本土数字经济企业。(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金融办牵头,区城投公司配合)

68.建立完善“小升规”数字经济重点企业培育库,加强对数字经济领域重点培育企业的帮扶、指导、服务,组织20家以上企业申报市级“专精特新”。(责任单位:区中小企业局牵头,区科工局配合)

69.积极对接市级部门,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及社会团体申报建立VR/AR、电子商务、智能制造装备、智慧城市管理等领域标准体系,配合完善数字经济标准体系,重点推动红谷滩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VR分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70.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监管。在全区各涉企行政执法部门中,继续扩大对涉企轻微违法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和“轻微不罚”的范围,做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推行触发式监管,探索智慧化多点预警。(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

——数字素养提升行动

71.将数字经济培训班列入2022年度全区领导干部重点培训计划,举办全区数字经济培训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专业能力和工作人员数字素养。(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委)

72.举办全区数字经济发展大会,组织开展数字经济宣讲活动,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工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高规格成立全区发展数字经济领导小组和区数字经济办,统筹推进全区数字经济有关工作,定期调度年度工作推进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列为一把手工程,建立专班推进,按照责任分工要求,细化工作举措,切实做好本地贯彻落实工作。

(二)建立考评体系,形成考核激励机制

强化对各部门各单位发展数字经济工作的考核,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将数字经济发展工作纳入全区综合考核内容并强化结果运用,进一步调动各地各部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加大宣传推广,提升数字经济素养

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宣传深入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数字经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宣传推广,切实提高全民数字经济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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