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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红谷滩区数字经济产业扶持政策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聚焦“一号发展工程”全力发展数字经济 发布日期:2023-10-26 09:50:00

    为提升我区数字经济综合发展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根据《红谷滩区关于建设全省数字经济创新引领核心区的扶持办法》(红谷府发〔2023〕13号),现配套制定了《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红谷滩区数字经济产业扶持政策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请相关单位认真准备、积极申报,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均在我区的数字经济企业、商务楼宇(园区)运营机构、母基金管理机构、应用场景业主单位及新型研发机构。

2.奖补期间202291-2023831。本办法第十二条招商运营奖励的奖励期间还包括202191-2022831日。奖补期间发生且符合各申报类别的申报要求,均可进行申报

3.办法中各申报类别均有对应的条款内容、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4.同一企业若同时符合省、市数字经济扶持政策的,同类型条款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在同一奖补期限内,若其同时符合区级同类型扶持政策的,可自行选择其中一项扶持政策享受,不重复奖补。已经享受一事一议政策的企业,原则上不再享受本办法。“一事一议”政策期限届满,可继续申报本办法。

二、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请各申报单位登录惠企通平台,认真填写申报信息,上传所需各类证明材料,各项材料首页和签章页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资料加盖骑缝章。上传证明材料仅限彩色扫描版,请按照各申报类别中申报材料的材料名及顺序命名文档后归集在一起,再以单位名命名文件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网站链接为:http://www.jxzwfww.gov.cn/

2.申报时间:20231026-119请申报单位于申报截止日2400在申报系统中完成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或申报材料不全者视为放弃该年度的扶持资金不再予以兑现

3.工作流程:①申报单位线上申报;②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征求并汇总各相关单位的复核意见;③公示审核结果;④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财政资金拨付程序进行拨付。

三、相关要求

1.申报单位可以同时申报本办法中各申报类别对应的奖补资金符合对应的申报条件,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

2.受奖补企业(单位)应切实加强对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发挥政策效益。

3.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申报单位,经核实后取消其3年内申请政策奖补的资格。若申报单位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的,或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并停止享受相关政策,依法进行处置,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将经相关部门依法认定的失信行为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开。

4.受奖补企业(单位)须规范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企业失信记录,并书面承诺自享受本办法之日起在我区存续10年以上,存续期内注册关系、税务关系、统计关系不迁离本区期间迁出我区或注销的,须进行财政、税收清算,所享受的奖补资金须全额退还。

5.本通知细则由区科工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四、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红谷滩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0791-83830553

             

附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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