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江西方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长江路提升改造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招标中,其拟定的评标办法总分93分与招投标法规规定的100分要求不符,导致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出具评审结果,同时还存在诱使评标委员会在错误的评标报告上签字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针对江西方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存在的编制招标文件不严谨、未及时依法进行澄清修改以及干涉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为进一步维护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的严谨性,我局已对江西方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出记不良行为一次和通报批评、罚款3000元的处罚。(如本年度再次发生类似违法违规情况,取消其在我区招标代理业务6个月;如情节严重的,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罚)。